撤銷永揚掩埋場開發案第二次開庭

撤銷永揚掩埋場開發案第二次開庭

反東山垃圾掩埋場戰略重新佈局
兵分兩路南北迎戰撤銷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行政訴訟案6/16進行第二次開庭,早上在台北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亦將進行南盛隆廢棄物掩埋場開發計畫審議會,一南一北都是棘手的硬仗,為搶救烏山頭水庫、捍衛水資源,環保團體將南北串連、大力聲援,東山鄉則會兵分兩路,積極迎戰。
由於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當選村長,使反東山垃圾掩埋場戰略完成重新佈局,由嶺南村、龜重溪護溪協會、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組成主力陣線,16日台北由新村長負責領軍,台南由龜重溪護溪協會會長、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會長帶領數十人到庭,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亦會率領義工隊到場支援,並帶唱戰歌”東山魂”鼓舞士氣,現場歌聲嘹亮、氣勢昂揚,大家反應極為熱烈。
東山鄉預定設置永揚及南盛隆兩座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面積分別為9.26公頃及18.5公頃,合計達27.76公頃,因鄰近烏山頭水庫,對大台南水資源威脅極大,因此東山鄉反垃圾掩埋場運動迅速發展成為保護水資源行動,獲得環保團體大力響應,由於東山鄉鄉民去年5月針對永揚案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起訴願遭到駁回,故去年年底在律師協助下東山鄉476人聯名向高雄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舉發該案環評及公告等不實、台南縣公告程序不合法、環保署訴願決定有瑕疵、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等事項,要求撤銷台南縣政府90年9月25日「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公告之行政處分。本次開庭雙方針對爭議性的問題有極大的衝突,在說明會方面,東山鄉鄉民對於台南縣政府以欺騙的方式做成成果十分不滿,在公告方面,台南縣政府的處理方式更有嚴重瑕疵,根據環評法施行細則第20條第1款規定,開發單位應在適當地點則五處公告,但是台南縣政府只張貼一處,當初多次函文東山鄉公所都被退回後,環保局竟以影本張貼充數,明顯背棄職權,公告程序既未完成,公告當然不成立,環保署以公告時間起算裁定訴願逾期的理由不存在,在此希望法官秉公裁決,以彰公義。
黃理事長有感於村民捍衛家鄉的艱苦歷程,特別親自創作一首提振士氣的歌曲”東山魂”, 於5月28日在東山鄉演講”珍愛土地 打造理想家園”時首度發表,並現場教唱,由於曲調簡單、歌詞淺顯易懂,村民很快就琅琅上口,隨後成為東山鄉反垃圾掩埋場成員參選村里長及代表的競選歌曲,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黃安調表示,東山鄉嶺南村村民在政府單位消極推拖、民間支援不足的惡劣情勢下,毅然扛起反掩埋場的重責大任,執著奮鬥的精神令人感動,因此激發靈感寫出歌曲”東山魂”,歌詞為:抗爭e路途雖然甘苦 可是阮無怨妒/成功e路途已經逼近 咱著愛有信心/犧牲嘛甘願無怨恨 咱就是東山魂,希望鼓勵嶺南村民繼續努力,迎接成功的到來。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