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再生能源及海水淡化廠興建規畫座談會
時間:100年8月9日(二)上午 10:00
地點:百達文教基金會二樓會議室【地址:台南市東區勝利路85號】
主辦單位: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七股鄉鹽埕村氣象雷達電磁波受害者自救會
邀約單位:台南市政府水利局、台南市政府經發局、交通部觀光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濟部水利署、經濟部能源局、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專家學者:鄭先祐教授、林鐵雄教授、王毓正教授
環保團體: 台灣溼地保護聯盟、台南市野鳥學會、台南縣野鳥學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發展協會
說明:
針對全球暖化問題嚴重,而且台灣能源短缺水資源匱乏,99%能源仰賴進口,台灣也是是全球第18大缺水國,台南雖擁有多座水庫,但於枯水期,仍有嚴重缺水缺電問題,為解決相關問題,聽聞政府單位已預定於台南市規劃再生能源與海水淡化設施,以解決南科或科工區缺水缺電問題。為了解相關設施設置後之優劣及生態環境可能影響,主辦單位特邀約學者、環保團體及政府官員,討論相關設施設置後之環保生態影響與觀光促進問題,以期創造多贏局面。
討論議題:
一、 台南地區水電供應問題探討。
二、 台南地區規劃再生能適切性探討。
三、 台南地區規劃海水淡化廠適切性探討。
四、 台南地區規劃再生能源及海水淡化廠地點探討。
五、 台南地區規劃再生能源及海水淡化廠與環境生態影響探討。
六、 台南地區規劃再生能源及海水淡化廠與觀光休憩結合探討。
以環境為名-德國再生能源之旅(2007/12)
以環境為名-德國再生能源之旅
採訪:林佳穎 (公共電視記者) 攝影:陳錦彪 (公共電視記者) 2007/12
德國第二大城「漢堡」,是世界上少見在市中心有一個湖泊的美麗城市。在眾多大型的觀光柴油船當中,有一艘太陽能船,名叫阿爾斯特之光(Alstersonne)。它是由世界頂尖的太陽光電設計公司Kopf所設計,是全漢堡最先進的一艘遊艇。
德國再生原料與生物能源之發展(2007/12)
德國再生原料與生物能源之發展
作者:台大農推系王俊豪
2007/12
一、前言所謂再生原料(Nachawachsende Rohstoffe)係指來自農林業非食用用途類的動物或植物原料(Situationsbericht 2004:50)。動物性再生原料係指非食用用途的動物性產品,包括表皮、牛脂、毛皮與羊毛等。而就植物性再生原料而言,可分為工業作物(Industrieplflanzen)與能源作物(Energiepflanzen)兩大類。前者係指植物本身內含的物質或纖維,可作為工業用途或化學加工原料者;後者則指整株作物或部分植物,可以透過燃燒、發酵或提煉等方式來產生能源者,包括熱能與電力能源,故又稱為再生能源作物。
目前世界各國為因應石油短缺的能源危機,均積極投入替代性能源的研發計畫,特別是農業再生原料與自然可更新資源(erneuerbare Naturressourcen)的推廣。再生原料與生物能源除了可取代傳統以地下開採為主的石油、瓦斯與燃煤等不可更新能源之消耗外,更能減少污染排放與降低環境負擔,其重要性可謂是與日遽增(Nachwachsende Rohstoffe, 2005)。由於再生原料作物具有二氧化碳中立性(CO2-neutral)的優點,亦即作物在生長期間內,能吸收與排放等量的CO2,故可降低溫室氣體(Treibhaus gase)的排放(Situationsbericht 2004:52),因此再生能源作物被視為可突破傳統糧食生產為主的農地利用型態,有助於維護環境敏感地區的生物多樣性與塑造不同的農耕景觀。
世界物理年與永續能源(2005/12)
世界物理年與永續能源
吳慶年
成功大學物理系教授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2005/12
聯合國為慶祝1905年愛因斯坦發表震撼物理世界的多篇論文剛滿一百年,特訂今年為「世界物理年」。當京都議定書今年二月生效,且面臨油價飆高、傳統能源趨向枯竭之際,愛氏在兩篇與新能源息息相關的文章裡,所揭示的重要概念與影響值得我們回思玩味。在第一篇的特殊相對論,他導出嶄新的「質能轉換」之可能性(即有名的公式:E=mc2)。質量與能量可互換的顯著事例,除在宇宙中的湮滅及對生等高能現象外,就是重元素的核分裂及輕元素的核熔合。
在第二篇的光波量子說,他提出電磁輻射在與物質作用時具有粒子性質(稱光子),而完美解釋了「光電效應」之機制。事實上光電效應有兩種:一種為光子進入金屬把自由電子打出其表面外,而在外加電壓下產生光電流的現象,稱「外部」光電轉換。另一種為光子入半導體內激發出導電的載子而產生光電動勢,稱「內部」光電轉換,即太陽電池。
茲將沿着歷史軌道,巡禮一番這些新能源百年來發展與愛氏角色,俾資人類追尋未來永續能源之南針。
70民間團體連署呼籲政府(2005/08)
70民間團體連署呼籲政府
支持2005民間能源會議10點大會聲明
2005/08 本會
環保團體對官方2005全國能源會議意見(2005/08)
環保團體對官方2005全國能源會議意見
2005/08 本會
環保團體關心國家永續生存,參加2005全國能源會議,針對大會討論多項具爭議性議題未能充分溝通討論形成共識前,要求大會不能草率做出具爭議性結論。環保團體主要主張如下:
一 排放目標值未達共識前不應草率提高:
二 訂定總量管制之基準年:政府應至少維持1998年能源會議結論,以2000年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為減量基準,並且明確宣示減量期程,順次訂定每年減量額度,以便產業界能因應排放上限而有所規劃,並作為檢驗減量成效之考核依據;
三 政府應明確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值及減量時程,以總量管制、徵收能源稅或碳稅作為施行減量之手段,排放權交易制度必須以合理基準及排放配額的公平合理為前題,不應圖利高溫室氣體排放產業;
四 能源局應提昇為能源部或能源署,獨立於經濟部之外,推動國家級潔淨能源發展計畫,以促進潔淨能源科技之發展與普及,而且應提升再生能源預算,比照日本模式,應逐年提高科技研發預算;
五 未來新開發案應將溫室氣體排放量納入環評審查機制;
六 反對僅以能源密集度做為查核指標,也應納入二氧化碳排放量做為稽核指標;七 有關污染源排放管制或約束,對於新的或舊的污染源排放都應具體執行,不能只約束新污染源而放任舊的污染源繼續排放。
八 工業局應明確取消有害環境之不當補貼條款,如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
九 新增排放量不可納入高污染源排放量,如八輕、台塑煉鋼廠、中龍煉鋼廠等;十 核能廢料在未能妥善處理之前,不應考慮核一、二及三廠延役,核四也絕不宜列入全國能源會議決議;
請綠色執政執行「綠色能源政策」(2005/08)
請綠色執政執行「綠色能源政策」
--2005全國能源會議應具體訂定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與時程
(2005/08) 本會
說明:請行政院審閱1998能源白皮書,1998年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國民黨政府具體訂定因應京都議定書溫室氣體之減量目標與時程:以2000年之二氧化碳排放量為減量基準,明確宣示減量期程及目標,2020年回歸至2000年之排放基準。民進黨政府不能倒退放棄1998年基準與目標,2005年綠色執政不應比1998年國民黨執政大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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