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也將造成高52線崩塌
再揭發義大世界違法--纜車問題
再揭發「義大世界」違法
618環保署召開烏山頭水庫水源污染調查研商會議
針對烏山頭水庫自來水保護區致癌性砷、氨氮、氯鹽、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懸浮固體、硫酸鹽、錳等污染皆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污染監測基準數倍甚至百倍,而且含致癌性有機揮發物氯甲烷及甲苯等,環保團體一年多來多次陳情,環保署終於願意啟動調查,6月18日舉辦研商會,而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南縣(市)環盟、台南縣(市)野鳥學會、龜重溪保護協會、台南市紅樹林保護協會等多個環保團體代表當日與會,向環保署嚴正表示大台南民眾絕不做二等公民,要求比照翡翠水庫飲水民眾權益,環保署應儘速調查並清除污染。
65環境日—共為大台南水資源永續保育把脈
值6月5日台灣環境日前夕,6月4日由台南環盟發起,結合關心南部水資源危機團體組成”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開”為大台南水資源永續保育把脈”討論會,主要針對去年88莫拉克風災引發大台南曾文、南化及烏山頭水庫及集水區崩塌淤積嚴重,加上今年颱風汛期逼近,為免水庫水資源管理脫序惡化,影響大台南地區民眾用水安全,特邀請民代、官員及環保團體提出問題並思考整治及保育對策,當天會議由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南區發言人陳椒華副教授主持,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謝安通老師特為65環境日吟誦其創作詩歌: “活水之愛”,希望喚醒更多力量共同捍衛水資源。當日彙整意見如附件一。
環保團體按鈴告發義大世界違法開發
提出新證據並到地檢署告發
針對義大世界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高屏溪集水區(註一),93、94年間進行大規模開發,未做環評,高雄縣政府就逕行發建照及開闢連接義大世界新路,涉違法圖利,5月5日早上環保團體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並提出違法新證據,要求涉違法之義大世界停業停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集人洪輝祥表示,義大開發案為79年前之老丙建,故二開發案於93、94年間提出集合住宅建照申請時,於高屏溪自來水保護區,依法應施行環境影響評估,但高雄縣政府並未要求業者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就發建照並開闢新路,涉違法圖利,環保團體提出相關單位涉違法圖利新證據如下:
大台南市長候選人贊成撤銷永揚掩埋場
公佈多位大台南市長候選人簽署
支持撤銷永揚案
成立搶救大台南水資源監督聯盟
環保團體長期關心烏山頭水庫受掩埋場污染危機,台南環盟在今年4月2日至4月11日進行台南市6個區域、台南縣28個鄉鎮市電話問卷調查,有效問卷1060筆,台南縣問卷數637份,台南市問卷數423份,4月23日公佈問卷分析結果如下:
1. 針對新市長要將保護水資源列為優先政策,贊成佔97.92%(1038票)、不贊成0.38%(4票)、沒意見佔1.70%(18票)
2.針對烏山頭水庫水源區邊500公尺內設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贊成95.09%(1008票),贊成佔3.11%(33票)、沒意見佔1.79%(19票)
另外,環保團體邀請大台南市長候選人簽署支持撤銷永揚掩埋場,蘇煥智縣長唯一堅持不撤銷,理由是怕國賠,其他候選人包括賴清德、李全教、葉宜津、許添財、李俊毅、謝龍介、郭添財全部簽署支持撤銷永揚掩埋場,李全教委員親自到場聲明反對掩埋場設水源上游,賴清德委員委託林俊憲議員代表,對相關議題表示關切與同感,針對台南三水庫整治特別條例以後執行面會嚴格監督,政府也會成立監督小組,歡迎民間環保團體加入。
由以上問卷調查,顯示九成以上大台南居民希望新市長要將保護水資源列為優先政策,反對烏山頭水庫水源區邊500公尺內設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而針對蘇煥智縣長不撤銷擔心國賠,環保團體要求蘇縣長排時間,環保團體律師朋友願意解釋,”絕對沒有國賠問題”。 沒有國賠主要理由: 永揚掩埋場案於環評、水保及同意設置文件皆涉違法不實偽造文書,撤銷絕無國賠問題。
環保團體也反對水源區解編,包括曾文、南化及烏山頭水庫水源區都不應解編,政府可編預算收購土地。另外,針對4月20日立法院通過之「曾文、南化及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環保團體認為問題爭議頗多,包括土石清淤暫置排除環評水保、缺乏公民參與、舉債數百億治水可能造成二次環境破壞並債留子孫等,因此特組成「搶救大台南水資源監督聯盟」,要求政府應接受監督,也請大台南市長候選人支持。台南縣野鳥學會理事長吳宗安表示,未來搶救大台南水資源監督聯盟可積極運作、擴大規模,致力監督特別條例施行以防止破壞污染情事。
希望蘇縣長現在就撤銷永揚掩埋場案,永揚掩埋場將污染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烏山頭水庫又是大台南地區200萬居民的民生用水來源,在距離飲用水水源區不到300公尺的東山鄉,竟要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保署專家會議已證明斷層確實經過掩埋場場址,當地地層破碎、裂隙嚴重;而地下水也證明有往南流入烏山頭水庫的疑慮;掩埋場一旦運轉,場區污水勢必沿著裂隙帶流至水庫內。 懇請大台南市市長參選人能苦民所苦,造福百姓,一旦當選,首要決策:即是撤銷違法又禍延子孫的南盛隆及永揚掩埋場案,給大台南市民乾淨的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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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政府對於違法行政處分(環評結論、設置許可)
職權撤銷可能性之法律分析
成功大學法律系王毓正助理教授
原處分機關對於違法行政處分(例如環評結論與設置許可)原則上可依據行政程序法職權撤銷使其失其效力
>>>法律依據與條文解釋
蓋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前段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所謂違法行政處分即為合法行政處分之相對概念,而法學通說上認為,合法行政處分最基本必須包含「事實認定正確」與「法律適用正確」,後者又包括(1)法律解釋錯誤;(2)法律涵攝錯誤以及(3)裁量瑕疵等情形。倘若事實認定不正確或法律適用不正確即屬違法行政處分,此與違犯刑法或行政法義務所稱之「違法」並不相同(陳敏,行政法總論,93年11月,4版,頁377;吳庚,行政法理論與實用,增訂9版, 2005年10月,頁383)。
至於事實認定並不僅限於主管機關「依職權調查與認定」之情形,尚包括授益行政處分之申請人履行其「法定協力義務」,陳述理由或提供資料以作為主管機關認定事實之重要基礎的情形。因此不論是主管機關「依職權調查與認定事實發生錯誤」,或是申請人陳述內容或提供資料不實,導致主管機關進一步認定事實發生錯誤,皆屬「事實認定錯誤」,以此作為基礎之行政處分即為違法行政處分。
本案永揚公司所提出之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內容,已有多處在不同官方場合中被確認不實,此即為前述所謂,申請人陳述內容或提供資料不實,導致主管機關進一步認定事實發生錯誤,所涉及之違法行政處分。因此縱使環境影響評估法當中沒有特別規定,但台南縣政府仍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職權撤銷環評結論。
倘若設置許可的申請過程,永揚公司所提出之資料亦有涉及前述之情形,則台南縣政府依據相同法理亦可撤銷永揚公司的設置許可。
>>>撤銷事由上之限制
行程序法第117條之適用在以下兩種情形時受到限制。其但書規定「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本案有無但書之情形說明如下:
1. 環說書內容不實將造成不應該通過之環評卻通過了,也因此環境與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無法獲得確保,因此在本案應該反而是「不」撤銷審查結論對於公益有重大危害之虞。因此但書第1款之限制在本案並不存在。
2. 但書第2款之限制,只要在受益人有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時,即不存在。
3. 與本案相關的是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之規定,「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因此倘若永揚公司已涉及前述之行為,則已屬法定之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形。
因此若前述之理由皆與事實相符的話,台南縣政府撤銷環評結論或是設置許可均沒有受到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但書之限制。
>>>撤銷時間上之限制
最後,行政程序法第117條之適用另有時間上之限制,亦即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第一百十七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故倘若台南縣政府無論是透過環調會、環評會效力認定或是其他方式例如訴訟判決,得知永揚案之環說書內容確有不符合事實,不行使撤銷權卻又坐視空等兩年期間經過,實難以符合依法行政與公益原則之要求。
>>>關於行政處分撤銷後損失補償或賠償的問題
行政程序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然而永揚公司若有涉及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之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形,自然沒有請求台南縣政府補償的道理。
縱使永揚公司可能提出國家賠償之請求,但當事人有「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之情事,已足以構成「與有過失」之情形,甚至環評法制度本即課予開發單位較重的舉證說明對環境無嚴重影響之責任,因此縱台南縣政府與永揚公司皆有過失,顯然永揚公司應該會認定應負擔較多的之過失責任,因此訴訟結果未必對於縣政府不利,更何況此不只涉及縣府財政上的問題,更攸關不特定多數縣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因此縱使縣政府有可能仍必須承擔一定比例的賠償金額,但無論從民眾的健康利益維護或是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公益原則」的角度觀之,皆沒有可以任何理由可以使「畏懼賠償而放棄放棄公益維護」能被正當化。勇於面對公益維護的確保,才是正面承擔法律上與政治上責任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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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行政處分(環評結論、設置許可)廢止可能性之法律分析
成功大學法律系王毓正助理教授
合法行政處分(例如環評結論與設置許可)依據行政程序法仍有廢止使其失其效力之可能
>>>法律依據
蓋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環評結論與設置許可,對於開發單位與申請者而言,其皆屬前開規定所稱之授予利益之行政處分,此乃法界通說。合法行政處分即為違法行政處分之相對概念,倘若環評結論與設置許可之作成並無(1)事實認定錯誤;(2)法律解釋錯誤;(3)法律涵攝錯誤以及(4)裁量瑕疵等原因存在,則應屬合法行政處分,此亦應該是本案之開發單位所堅持者。
不過當「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之存在,可能造成公益之重大危害時,行政程序法並非要求原處分機關有義務使該處分持續發生效力,相反地,該法係賦予原處分機關可基於維護公益而廢止該合法行政處份之權限。
至於何謂「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以下茲舉學說與實務見解說明:
>>>學說見解
D化學工廠經核准開工營運後,產生核准當時所不知之毒性物質,致工廠員工及附近居民之健康遭受嚴重傷害。因該核准所根據之法規及事實並未變更(該毒性污染為核准當時無從知悉),其情形如無從改善,又無其他規定可以適用時,原核准之主管機關得依行政程序法第123項第5款,廢止原來之營運許可(陳敏,行政法總論,93年11月,4版,頁475)。
小結:1. 縱使「環境影響評估法」、「廢棄物清理法」以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沒有特別規定,原處分機關仍得基於維護公益,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透過廢止的方式使已合法生效的環評結論與設置許可嗣後失效。
2. 倘若掩埋場之運轉將危及土壤與水質,進而影響不特定多數人民之健康,即屬對公益之重大危害
3. 公益維護原因之發生,是否可歸咎於許可申請人在所非問,例如事前不知有斷層
4. 對於原處分機關而言,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的法律義務,應優先於合法行政處分之維持。亦即,涉及不特定多數人的公共利益相較於行政處分個別受益者之利益應受到優先保障,行政程序法之所以訂有該條款,正是為使行政機關之勇於任事有合法之基礎。
5. 合法行政處分之受益人若因此有損害,係另屬補償的問題,並非不得廢止行政處分
>>>司法實務見解
另外,縱使環評結論、設置或營運許可係屬合法行政處分,但發生逾越該許可容許範圍之行為時,導致環評或許可所欲確保之目的無法達成,並有危及公益之虞,亦得依據該規定廢止環評結論或許可。目前高雄縣政府與宜蘭縣政府皆有案例存在,並獲行政法院之支持。
例如最高行政法院有一案例,高雄縣轄區內一家土資場之所有人或業務人員所從事之行為違反或逾越主管機關核定之內容範圍,亦即擅自採取土石。儘管核發土資場營運許可的準據法「土石採取法」與「高雄縣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自治條例」對於此一情形皆未規定主管機關得否因此廢止營運許可,然而主管機關(高雄縣政府)認為其行為對公益有重大危害之虞,故逕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之規定,將該土資場之營運許可予以廢止。儘管土資場之經營者對此決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但高雄縣政府的廢止許可決定先後獲得「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度訴字第789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裁字第1090號判決」之肯定。
類似案件,也曾見於宜蘭縣的土資場案件。對於違反許可內容之行為,宜蘭縣政府謂「…違反核准計畫無法達成設置之目的,對環境衝擊、污染及民眾安全等公益有重大危害…」,故爰依行政程序法第123 條第5款規定廢止該土資場之營運許可。土資場之經營者雖不服該行政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該廢止處分「於法自屬有據」,維持宜蘭縣政府的決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度訴字第02946號)。
小結:1. 倘若開發單位在環評結論、設置許可與運轉許可等作成之前,即有自行或容許他人將廢棄物進場傾倒與掩埋,則自然已使環評或許可所欲確保之目的無法達成,並有危及公益之虞,參酌前開實務案例,台南縣政府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廢止環評結論或許可,於法自屬有據。
2.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廢止權之行使固屬台南縣政府之權限,縣政府自得適度裁量,然而維護轄區內環境與人民生命健康係屬縣府不可推卸之責任。前開高雄縣與宜蘭縣之案例當中,涉及「擅自採取土石」之情形,與本案可能涉及土壤與水質大範圍之危害相較之下,尚屬輕微,其縣政府尚知環境保護之公益性的重要性,亦勇於承擔法律所賦予之責任與權限。就本案而言,更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之正當性。
>>>關於行政處分廢止後損失補償的問題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倘若當行政處分被廢止,進而導致原受益者利益受有損害,並無涉及國家賠償的問題。因依據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前段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國家賠償的前提要件之一,必須有涉及違法公權力之行使。但是在本案,原本環評結論若是合法作成的話,即無存在所謂違法行使公權力之情形。而就將環評結論廢止之決定而言,既然係以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為法律依據,自然更無所謂違法公權力行使的情形。在此前提下,本案即無國家賠償的問題。當然倘若環評結論係因不正確認事用法所作成之違法行政處分,則自然另當別論。
行政程序法第126條第1項規定:「原處分機關依第123條…第5款規定廢止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者,對受益人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應給予合理之補償」,但依據我國與德國通說,皆認為此處必須以「信賴值得保護」或是當事人「無過失責任」為前提(陳敏,行政法總論,93年11月,4版,頁477;Kopp/Ramsauer, VwVfG, 7. Aufl., 2000, § 49, Rn. 81a ),倘若當事人有「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因為「違法行為」之情事,而導致行政處分嗣後被廢止,則補償應可免除或減輕(Erichen, in: Erichsen, Allgemeines Verwaltungsrecht, 1998, § 18, Rn. 16)。
縱使縣政府行使廢止權後,未來將面對開發單位提出之求償問題,但若依據前開法理,訴訟結果未必對於縣政府不利,更何況此不只涉及縣府財政上的問題,更攸關不特定多數縣民的健康與生命安全。
譴責曾文南化烏山頭整治條例送三讀通過
應納入公民參與及環保團體意見
不能排入星期二程序委員會、不能交付二、三讀
清淤並無急迫性,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並沒有排除環評法及水保法等限制,為何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草案要排除相關限制,如果排除,到時土石亂置,反造成二次公害且浪費民脂民膏;也可能演變成砂石被拿去賣而泥又淤積在水庫,根本沒有達到清淤目的,環保團體絕對反對未釐清爭議前的特別條例,也反對排除環評及水保等限制。
立法院提出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草案立意雖佳,但因條例存在許多爭議且涉債留子孫,尤其沒有提到集水區的保育及污染防治計畫,針對台南環盟長期關心烏山頭水庫反對集水區邊設置掩埋場的污染調查更隻字不提,環保團體絕對無法接受。
拜會團體: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公民參與聯盟、台南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環境保護聯盟、雲林環境保護聯盟、屏東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龜重溪護溪協會等代表
公布義大世界涉違法圖利證據
公佈義大世界涉違法圖利證據
針對義大世界(含四、五星級觀光飯店及遊樂設施)開發面積超過十公頃,全部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及高屏溪攔河堰集水區內,鄰近大樹攔河堰及淨水場,開發後可能危及七成以上大高雄地區民眾飲用水安全,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4月9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高雄縣政府及義大世界涉違法圖利證據,要求檢調單位及監察院調查,當日向監察院陳情由馬以工委員接受陳情,馬委員表示將針對94年是否發照前應先環評及高雄縣政府要再開路進行了解回覆環保團體,其他適用法規及區界問題會詳細研究回覆。
高雄縣政府及義大世界涉違法及圖利相關證據如附,因開發位置位於高屏溪重要集水區內,為保護水源,應要求停工、停業接受檢調調查,相關單位主要牴觸法令包括:
一、義大世界於94年申請建照,於自來水保護區,超過一公頃,高雄縣政府應令做環評,但高雄縣政府未要求做環評就發建照,涉違法圖利。
二、義大世界於94年拿到住宅建照卻蓋四、五星級觀光飯店及遊樂場,涉違反建築法。
三、高雄縣政府涉未做環評,就為義大世界拓寬縣186甲及高52線道(超過1.5公里應做環評),從4~6公尺拓寬為20~25公尺(四至六線道),涉違法開路。而該拓寬道路經費經查部份運用"水源保育費"開路,有破壞水源之虞,涉違法圖利。
四、義大世界天悅飯店及摩天輪於99年初開始營業營利,已有營利事實,高雄縣政府涉違法圖利。
五、義大世界2.5585公頃之「 義大皇家酒店開發計畫」及8.2394公頃之「 義大廣場開發計畫」,於94、95年間皆開始建照,卻於97~98年間切割做環評,有規避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有牴觸區域計畫法之嫌。環保團體提出義大世界涉違法證據,要求義大世界應立即停工、停業。另外,針對義大世界後續之鐵塔及纜車等開發,高雄縣政府也不應再發放任何設置執照。當天環保團體也到監察院向馬以工監察委員陳情,要求監委調查相關違法或瀆職情事,記者會之所有違法舉證,環保團體也將送檢調單位請求調查。
義大世界開發案涉違法圖利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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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義大世界
牴觸法令:義大世界74~75年間為老丙建土地。但至94年才申請建照,94年開發,依法住宅超過1公頃應做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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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高雄縣政府建管課
涉違法事證:高雄縣政府建管課未做環評就發建照。
說明:針對2.5585公頃之「 義大皇家酒店開發計畫」及8.2394公頃之「 義大廣場開發計畫」,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一公頃以上住宅應做環評,高雄縣政府應要求做環評,違法先發建照。
牴觸法令:
牴觸「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25 條」,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一公頃以上住宅應做環評
日期:94~95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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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義大世界
涉違法事證:拿住宅建照蓋四、五星級觀光飯店
牴觸法令:
牴觸「建築法」
日期: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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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高雄縣政府、義大世界
涉違法事證:四星級義大天悅觀光飯店已營業、營利
牴觸法令:
高雄縣政府涉圖利開發單位
日期: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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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高雄縣政府
涉違法事證:涉為義大世界開路,拓寬縣186甲縣道及高52鄉道,拓寬成20~25公尺之四線道或六線道,依法應做環評,高雄縣政府違法開路
牴觸法令:
牴觸「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5 條」,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長度一.五公里以上道路拓寬應做環評。
為開發單位開路,涉圖利。
運用水源保育費開路,涉破壞水源保育。
日期:9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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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高雄縣政府、義大世界
涉違法事證:義大世界2.5585公頃之「 義大皇家酒店開發計畫」及8.2394公頃之「 義大廣場開發計畫」,於94、95年間皆開始建照,卻於97~98年間切割做環評,規避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
牴觸法令:
牴觸區域計畫法,涉違法圖利
日期: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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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義大世界
涉違法事證:高雄縣政府不應核准"纜車"開發
牴觸法令:
檢調單位調查涉違法圖利,高雄縣政府不應核准"纜車"及鐵塔等開發
日期:99後
4月10日反駁義大世界模糊焦點聲明
環團寄告發狀並要求公開辯論
環保團體告發義大世界開發涉違法圖利且可能危害大高雄飲用水安全,但見義大世界模糊焦點回應並可能誤導社會大眾視聽,特發表聲明嚴正反駁,除向高雄地檢署寄出告發狀並要求義大世界公開辯論,反駁義大世界說法如下:
一、 有關告發高雄縣政府94年間違法發集合住宅建照:
義大世界說法:義大世界70年間取得土地,70年間完成環評。
環保團體反駁:70年間尚無環評法,義大世界開發根本不可能於70年間做環評。義大世界於94年間才向高雄縣政府申請住宅開發建照(高雄縣政府建管課發照),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1公頃以上高雄縣政府應要求做環評卻未要求做(丙種土地於94年開發也要做環評),高雄縣政府未要求做環評就發集合住宅建照,涉違法圖利。
二、 有關開發建照變更過程:
義大世界說法:義大世界之變更合法。
環保團體反駁:義大世界未變更前,於94年取得住宅社區開發建照,卻違法蓋觀光飯店及遊樂場,違反建築法,義大世界94至97年違法興建,98年以後才辦變更,難道義大世界94至97年違法不用追究?
烏山頭的哀號~要求環保署公開百億清除處理費帳目
要求"自來水費"所徵收"清除處理費"應部份用於
"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污染調查
自1991年初起,民眾繳交自來水費中,其中也要向環保署繳交清除處理費,依環保團體調查(表一),在20個縣市中,共273筆自來水費單,所收取共135,613元水費中,約29,058元為清除處理費,3,961元為水源保育費,徵收費用約佔水費的24.3%。4月9日環保署召開專家會議只有二位委員出席,我們很遺憾流會沒開成,針對上次會議,我們希望專家解釋為何不做烏山頭水庫水源區調查,我們要求環保署專家會議應整合綜計處土基會等各單位,並以自來水費附加之清除處理費,好好調查水源污染問題,不要讓環保團體疲於奔命。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除89年起台北市垃圾費隨袋徵收外,其他縣市之自來水費依實在用水度數徵收清潔處理費,各縣市之徵收費用,有每度徵收4.1元,3.7元或2.9元不等,自80年初開始徵收至今,金額達數百億以上,環保署向民眾收取自來水徵收費用,怎能不管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的污染調查?
環保署及水利署等政府單位分別向民眾由"自來水費"收取清除處理費及水源保育費,這些費用之運用帳目公開嗎? 民眾繳交這些費用,喝的自來水安全嗎?今天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將所收取的清除處理費部份運用於水源區之污染調查,也請於環保署今天召開的永揚案專家會議,主動宣佈由環保署主動積極調查烏山頭水庫自來水保護區的砷及有機揮發物污染並清除。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在南台灣水資源告急,曾文、南化水庫崩塌淤積嚴重,搶救烏山頭水庫防範污染益形重要。而經環保署召開之永揚案專家會議以來,已確認永揚場址存在北勢坑斷層及斷層破碎帶,但今年2月所召開之第六次永揚案專家會議結論,竟沒有要求應進行永揚場址地下水是否流往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之調查,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應運用部份清除處理費用於相關污染調查。
表一、民眾繳交清除處理費情形(自來水費中清除處理費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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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張數 總水費 清除處理費 水源保育費
一 嘉義市 6 2860 706 81
二 雲林縣 3 517 76 7
三 嘉義縣 11 6796 1484 199
四 南投縣 12 7979 2058 231
五 臺北縣 6 5930 1166 181
六 臺北市 23 13412 0 439
七 桃園市 2 3319 837 109
八 台中縣 13 6193 1522 184
九 台中市 7 4048 536 103
十 基隆市 16 9959 2089 293
十一 高雄縣 14 8748 2175 260
十二 高雄市 10 5207 1317 147
十三 新竹市 11 6173 1692 183
十四 花蓮縣 14 8501 1928 241
十五 台南縣 103 35635 9462 994
十六 台南市 12 5080 995 159
十七 屏東縣 1 890 256 27
十八 屏東市 1 286 60 0
十九 澎湖縣 5 3276 569 104
二十 台東市 3 804 130 19
合計 273 135613 29058 (21.42%) 3961 (2.92%)
敬邀連署搶救大台南及大高雄水資源!!
您知道嗎?值台南及高雄即將升格,迎面而來的卻是即可能大規模的水源污染威脅!!台南烏山頭水庫上游有掩埋場不當設置,高雄又驚爆義大世界在水源區進行開發破壞,因此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特與環保團體結合推動搶救連署,敬邀大家支持!!搶救大高雄及大台南水資源連署連結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6112301501700驚!!高屏溪水源保護區面臨開發破壞污染威脅!!
請大高雄市長候選人簽署護水宣言
義大『世界扯』
要求義大世界停工、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

義大世界開發危及大高雄水源及飲用水安全
針對義大世界位於自來水保護區又近大樹鄉高屏溪攔河堰、淨水場,該區提供七成以上大高雄地區飲用水,因為義大世界總開發面積超過10公頃,且未來可能超過百公頃,故環保團體除要求主管機關命令停工並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也請未來大高雄市長候選人嚴謹把關,簽署保護高屏溪及高屏溪流域宣言,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集人洪輝祥代表呈送簽署書,高雄縣市分別由環保局長王茂松及吳義隆參事代為轉交給首長,要求6天內簽署回傳,洪輝祥表示如未獲善意回應,下一步將向監察院舉發要求調查,因該案牽涉程序不正義、環評法律被踐踏、環境破壞及水源危機,茲事體大,因此除交付監察院追究行政責任,另還有政治責任應交由選民選票裁定。
義大世界"扯"
義大世界先蓋才做環評,視法律為無物,身為教育界一員卻做了教育最壞榜樣,要求高雄縣政府勒令停工,義大『世界扯』荒謬至極說明:
1扯:先開發再環評,財大氣粗,陷環評程序於不義
2扯:位在高屏溪水質水源保護區,卻大肆開發,廢水注入高屏攔河堰,漠視大高雄飲用水安全
3扯:山坡地大面積開發卻切割個別案送審,規避環評法與區域計畫法審查,居心叵測
4扯:興建集合住宅,卻可以變更為觀光飯店與遊樂區,神通超廣大
5扯:環評尚未通過,尚未取得使用執照就營業,視遊客為白老鼠
6扯:98/8/4,98/9/15,98/10/06三度密集審查,環委疑問未解,竟然有條件通過本案。
7扯:環評期間,98/9/2高雄縣環保局現地勘查時即已發現:主體結構皆已完成,違反環評程序,為何高雄縣環保局仍給予繼續審查,並迅速於10/06有條件通過,疑雲重重。
8扯:戶外遊憩設施,尚未取得非都市土地開發變更許可,卻已大規模開始營業,視法律如無物。
環保團體要求
一、全案開發面積過大,環境影響甚鉅,應送內政部區委會通盤審查
二、高雄縣政府與環評委員不應接受切割小面積環評
三、『義大世界』開發單位應做好學術界的表率,尊重法律尊嚴
內政部、環保署、水保局應調查本案是否違法,如有違法應予撤銷設立許可。
註:"義大世界"依法應做環評說明:
一、"義大世界"於2005年起開發,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道路或住宅都要做環評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5 條…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長度一.五公里以上或挖填土石方二.五萬立方公尺以上;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25 條: 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但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未滿一公頃或未滿一百住戶或未滿五百人居住,經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超過就應做環評)
二、”老丙建土地”仍要做環評,94年開發就要做環評
三、環評未公告、未核備定稿就不能發開發執照
拜會團體代表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召集人 洪輝祥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理事 黃安調
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 謝安通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 李建畿
高雄自然讀書會 白聰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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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世界開發案衝擊大高雄市飲用水安全
要求義大世界停工、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
針對"義大世界"集團於高屏溪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進行大規模開發,開發位置又鄰近大樹鄉高屏溪攔河堰、飲用水取用口及二大淨水廠,不僅先蓋好再送環評,又蓄意切割成小於十公頃面積以規避送內政部區委會審查。環保團體痛心大高雄飲用水安全受到威脅,特於4月1日拜會二位高雄縣市長亦是大高雄市長候選人,請二位市長候選人簽署保護水源,也請簽署支持要求義大世界停工並送內政部區委會審查,也要求成立大高雄市飲用水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義大世界對大高雄飲用水及水源區的威脅與危害。
本人同意簽署保護大高雄地區水資源安全,承諾下列三項事宜:
一、保護大高雄水資源,將極力防範高屏溪水質水量保護區因義大世界大規模開發可能造成之污染及破壞
二、支持要求義大世界停工並送內政部區委會審查
三、成立大高雄市飲用水安全調查委員會,調查義大世界對大高雄飲用水及水源區的威脅與危害
大高雄市長候選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請回傳:06-3363841)
日期:2010年 月 日
環保署永揚案專家會議打水仗要全面測井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by 我還會留在地球
‧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10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今日(10日)舉行第5次專家會議(註1)。上次會議(2009年9月15日)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註2),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那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因此釐清場址周遭是否有地下水,對垃圾場是否應撤銷關係重大。今天專家會議主要討論地下水。

(圖中是永揚預定地,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黑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註2: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北勢坑斷層以南到北偏東10度方向,從永揚場址東北側向南延伸,通過汙水廠東側邊坡且延伸到場址東南側)。另從鑽探岩心研判,北勢坑斷層傾角為79度高角度向西傾斜。
專家:集水區設掩埋場有污染疑慮
2009-11-11╱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永揚掩埋場若真的要蓋,可能不那麼困難;但它設在集水區就錯了。」昨天(10日)環保署舉辦永揚掩埋場開發爭議第5次專家會議,與會專家針對永揚掩埋場地下水疑慮進行釐清,但仍需進一步調查,決議資料補正後下次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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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斷層露頭挨告 嶺南村長喊冤
【2009-11-09 中華日報 台南萬象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陪村長應訊 村民願共擔責任
【2009-11-09 中華日報 台南萬象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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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山龍眼乾【賑災及籌措反掩埋場經費】義賣
東山災區龍眼乾
賑災及籌措反掩埋場經費義賣
莫拉克颱風侵襲台灣期間,豪大雨也造成台南災情慘重,東山鄉嶺南村為搶救烏山頭水庫的重點村落,歷經颱風摧折遭受嚴重農損,尤其正值龍眼盛產屆臨採收期間,農園卻被風雨全部打壞,果樹枝幹折斷、龍眼潮濕斷銷路,村民看到產品毀於一旦全都傻眼,只好拚命搶收、全部以土窯烘燒製成龍眼乾。龍眼乾製程達七天需日夜守窯顧火控制品質,興窯處理龍眼幾乎忙壞村民。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結合環保團體,舉辦龍眼乾及龍眼肉義賣,盈餘作為賑災及反掩埋場經費。由於本次莫拉克颱風,幸賴烏山頭水庫運作正常(下表),彌補台南曾文及南化水庫重創影響。由於曾文及南化水庫潰堤淹水、濁度升高,迫使大台南37萬戶停止供水,對照"烏山頭水庫"此次風災安全無虞(供水正常、濁度200,淤積少、也能支援其他水庫用水),烏山頭水庫之重要性不言可喻,基於預警防護原則,我們堅決反對會造成水源百年污染禍害之不當掩埋場設置,亦呼籲曾文水庫水源區不可輕率解編,以避免產生”開發災難”。
表、莫拉克風災烏山頭水庫運作正常(與曾文、南化水庫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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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山頭水庫 南化水庫 曾文水庫
供水情況 正常 5天恢復 12天恢復
濁度 200度 7萬度 8萬度
淤積 少 >2000萬立方公尺 >1000萬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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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造成台南市37萬戶停止供水,其他引烏山頭水庫供水,直到第12天才全部恢復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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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眼乾:1斤一盒/200元
龍眼肉:1斤一盒/350元
(單盒運費100元,兩盒以上到付)訂滿2000元可免運費ㄡ~~~
親愛的朋友:
莫拉克颱風肆虐,台南縣的南化及曾文水庫皆受挫,唯烏山頭水庫正常供水,所以保護烏山頭水庫益形重要。此次風災也毀了我們東山嶺南即將收成的龍眼,每一年的八月是我們重要的收入來源,這一次嚴重的落果損失,真的叫我們欲哭無淚;但是在風雨中,有許多地方也都受害,我們只能擦乾淚,將僅有的碩果,用龍眼木烘焙成頂極的【龍眼乾】及【龍眼肉】來義賣,盈餘一半捐作賑災,一半做為搶救烏山頭水庫的基金,希望大家都能吃到我們用血汗用手工傳統烘焙,無添加任何化學品的健康龍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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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環境保護聯盟 訂購專線:06-3363751 傳真:06-336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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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鄉親朋友大家好,
邀您享用「東山優質龍眼乾」 成為守護「烏山頭水庫」一員
您是否記得曾品嚐東山優質柳丁? 現又有「東山優質龍眼乾」要請您享用。這些龍眼乾是台南環盟的好友,東山反掩埋場自救會村民們所栽種的優質龍眼加工製成,很不幸地,今年於採收前夕,卻幾都被莫拉克颱風橫掃落地,災後能採收製成龍眼乾的已剩很少很少,而為籌措反掩埋場經費與為莫拉克颱風賑災,環保團體特舉行義賣,請您支持並請您協助推廣。
此回台南縣市亦受莫拉克颱風肆虐,而長期搶救烏山頭水庫反掩埋場設置的東山自救會村民災情慘重,除多戶民宅淹水,九成龍眼毀損,村民心血泡湯,損失不在話下;此外,台南環盟理事義工災情也慘重,幾位理事們的家都淹了,自己所服務學校也列入全國損失最慘重大專院校之冠,我的辦公室在一樓,水淹到頭,也被迫丟棄二十年來投身嘉藥的許多資料記錄。
此回搶救烏山頭水庫環保人士可謂吃足了莫拉克颱風苦頭,體會到淹水與清淤泥的不舒服。於清掃自己學校旁全國數一數二污染嚴重的二仁溪所帶來的污染淤泥,頭痛還必須靠吃普拿疼減輕。然而風災過了,我們仍必須鼓起勇氣面對搶救烏山頭水庫反掩埋場的艱辛。
不過此回,我們也看清了烏山頭水庫的重要及神通廣大,在面對同樣頑強的莫拉克颱風,相較南化及曾文水庫的崩塌所造成清水濁度高達7、8萬度,至今十多天後仍無法完全正常供水,烏山頭水庫的災害可謂微乎其微(供水正常、濁度200度,淤積少、供水正常並能支援其他水庫用水)。
烏山頭水庫絕對是值得大家看顧的「水庫績優股」,更是值得認真照顧的”珍貴水資源”,在我們走出莫拉克颱風災害之後,也要邀您同我們一起保護烏山頭水庫反掩埋場,邀您一起享用義賣「東山優質龍眼乾」,成為守護「烏山頭水庫」的一員。
陳椒華
環盟義工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
722環評會審東山案-流會-天地昏暗
2009年7月22日 星期三 by 我還會留在地球
‧朱淑娟/台南縣政府報導200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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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台南縣政府今(22)日舉行環評大會,討論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永揚垃圾掩埋場環評書審查行政效力」。這是永揚垃圾場預定地自2001年通過環評審查以來,環保團體及居民首度得以進入台南縣府環評會中表達意見。
長久以來,地方政府環評審查會極少開放民間參與,媒體更是無法採訪,對照中央環保署的開放作法(媒體記者全程參與、民間依環保署訂定的「旁聽要點」可旁聽且表達意見),民間多次批評地方環評審查幾近黑箱作業。
今日台南縣政府原本抗拒民眾參與、警力一度粗暴用警棍、盾牌強行將民眾阻擋縣政府門外(縣府是公民得以自由進出的場所,警察違法,環保團體要求警方應針對阻擋公民的粗暴行為提出說明、並向公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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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幾經折衝,最後台南縣環保局長江世民表示,雖然會議流會,但同意環保團體、永揚公司代表可在場表達意見,納入下次環評大會紀錄。媒體記者得以全程參與、環保團體也能在場表達意見,且並未強行限制發言時間只有3分鐘(民間多次批評,環保署及地方無權限制民眾發言時間)。
對於台南縣政府今日對公民參與的善意回應,環保團體表示肯定。
依環評法原規定,環保審查應納入公民參與機制,未來其他縣市環評審查也應全程開放媒體採訪、民眾表達意見。畢竟,密室審查永遠無法取得民眾信任。
農民抗議警察濫權
今日環評大會前,東山鄉嶺南村農民在台南縣府前抗議,嶺南村長陳顯茂、東山鄉護溪協會理事長曾炎相與農民高呼口號、高舉布條「撤銷永揚不實環評、撤銷永揚垃圾場」。志工邱春華、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等人到場聲援。
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也到場表達對此案的法律見解。事後農民想進入縣府參與環評會,不料大批警力卻以警棍、盾牌強行將民眾阻擋在外。王毓正痛批,「民眾違反什麼法?縣府不是民眾可自由進出洽公的地方嗎?警察這種行為是依法行政的反面教材。」
蘇煥智再度承諾,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即撤銷
環評會後環保團體趕到一樓活動會場,要求蘇煥智信守誠諾,撤銷永揚場址。(蘇煥智曾多次公開承諾,只要證實有斷層通永揚場址,他將立即撤銷場址)。
蘇煥智表示,「我的立場不變,只要斷層通過場址,操作許可不可能同意,表示這個地方不適合做垃圾掩埋場。」
環保團體要求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案
業者被環團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至少有5處水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
陳椒華表示,永揚公司環評書指地下水指流向西、西北,但委託成大重新鑽探發現地下水流向往東南,推翻之前環評書不實敘述。另今年中央大學陳洲生老師以電磁法探測永揚地下水,也表示地下水往東南。
另外,經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環保署專家會議都鑑定,北勢坑斷層通過永場場址,斷層帶周圍的擾動帶至少200公尺。而依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資料顯示,此處屬大地震潛勢高的地區。
陳椒華指出,依永揚業者自己的鑽探資料,證實場址地下1到8公尺有地下水,但業者卻在環境影響說明書中,指「地下20公尺無地下水」,已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偽造。
永揚公司環評書之既成道路記載不實,3月檢察官也起訴。依行政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
永揚環評書內容多處已證實造假,經檢察起訴,業者在法庭上也已坦承內容有誤。環保團體表示,環評委員依據業者提供的錯誤資訊做出的審查結果當然是錯的,不但負責環評的台南縣政府應立即撤銷。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所謂上級機關指的是環保署,台南縣府既然不作為,環保署應站出來撤銷,維護環評法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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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法律分析簡要整理
專題論述人: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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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合法行政處分之法律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5款規定:「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撤銷違法行政處分之法律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前段規定:「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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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重大危害有法可擋
為防範造成公益重大危害,行政程序法有規定,違法行政處分可撤銷(117),合法行政處分可廢止(123),並不會要求讓原處分持續執行一直到破壞不可收拾,而祭出法條維護轄區內環境與人民生命健康係屬縣府不可推卸之責任。
*環評大會應確認不實,政府應為決斷
永揚公司環評書內容包括敘述地下20公尺無地下水、距離最近之斷層12公里以上、地下水流向顛倒、聯外道路信口開路涉不法串聯等,都嚴重偏離事實,今環評大會應確認不實,至於撤銷則屬於縣政府職權,應分開,但不能說90年環評已過,”頭已經剃下去不洗不行”,就讓該案含混而過,業者提案負有相對協力義務,如提出錯誤資料,應負擔較大責任,而不是叫政府、委員負責,結果政府怕負責任就捨棄公益,這樣完全不通。錯的就是錯的,應先釐清,先撤銷,業者還可以重新送案,重新環評,並不衝突。
*信賴保護問題
縣政府可能怕撤銷或廢止後會有國賠或補償等法律問題。就前者而言,永揚陳述與提供資料不正確本即有違環評法規定在先,因此在請求國賠部分自己必須承擔極大部分的與有過失責任。再者,政府亦不應擔心國賠,不願勇於承擔責任責任,選擇犧牲環境與人民健康福祉,使錯誤環評之後果由全民買單。在廢止補償部分,也必須以永揚之信賴值得保護為前提,但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19條第2款規定「受益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就本案而言,因永揚提供不實資料在先,自然沒有請求台南縣政府補償的道理,而且水源攸關多數縣民健康生命安全,如真要賠償就賠償,不應該怕賠就犧牲人民。
*刑事無罪不能掩護所有不實違法
永揚公司強調該案去年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但是刑事訴訟與行政程序不能混為一談,刑事無罪與行政處分是否違法無關,永揚當初環評陳述不實造成錯誤認定,即屬違法行政處分;另陳椒華老師補充現場所提重點不實事項都是新事證, 與95年起訴97年審判內容無關,並要求政府在行政程序法2年期限內盡速決斷,不要再重蹈之前延宕之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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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團體參加7月22日環評會議代表包括: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會長/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龜重溪護溪協會洪龍鳳常務理事
法律專業代表:成功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王毓正
聯合提出主要訴求:
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因此針對永揚環評書既成道路不實及斷層敘述不實等資料,台南縣政府應依法撤銷永揚案”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行政處分。
一、永揚公司環評書之既成道路記載不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98年起訴之98年度營偵字第386號,確認永揚場連接南99縣所稱既有道路不實,89年並無該道路存在,所稱證明公文為不法串連而得,因此台南縣政府環評大會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確認不實逕行撤銷永揚案,由於知悉時間未超過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之2年期限,撤銷永揚案環評行政處分之理由極為充分。
二、永揚公司環評書之斷層敘述不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98年起訴之98年度營偵字第386號,針對環評書斷層敘述不實,於起訴書第10頁第五點第7行:「該公司後來於卷附中油地質圖上所標示之場址位置與原先於環評書上所載之縱座標有差異」,確認標示錯誤;另外,永揚公司環評書內容也偽載場址與觸口斷層距離,永揚環評書中5-40頁第五節的斷層敘述中,謂”距觸口斷層約12公里”。實際永揚場址位於六甲斷層及觸口斷層中間,與兩斷層距離皆為2、3公里,發生大地震潛勢高。因此,台南縣政府環評大會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確認不實逕行撤銷永揚案環評行政處分,由於知悉時間未超過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之2年期限,撤銷理由極為充分。
三、永揚公司環評書之地下水流向西、西北不實
永揚公司於環評書不實敘述地下水流向往西、西北(附錄一第2-5頁),誤導環評忽視水流往南之水源污染問題,永揚在環調會議重新調查期間,委託成大重新鑽探發現地下水流向往東南,推翻之前環評書不實敘述,有成功大學李振誥教授指導博士班論文為證,另今年中央大學陳洲生老師以電磁法探測永揚地下水,亦做出地下水往東南之結論,因此台南縣政府環評大會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確認不實逕行撤銷永揚案環評行政處分,由於知悉時間未超過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一項規定之2年期限,撤銷理由極為充分。
四、永揚公司”同意設置文件”偽載地表下20公尺無地下水
註: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95度偵字第3150號,95度偵字第3151號,95度偵字第9067號,95度偵字第13592號,第9頁第14及第19點)
起訴書第12頁,書證10(押物編號42): 永揚公司91.1補充地質鐨探報告書1冊,證物第12頁已記載基地地下水位多則七、八公尺,少則一、二公尺,足見環說書中之20公尺以內無地下水之記載不實。又差異分析報告中亦未更正此地下水位監測資料,足見其故意隱瞞環評委員。
起訴書第12頁:書證11.永揚公司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土保持計畫(91.2.7核定本),4-7頁四、地下水位:記載「基地內之地下水位約在地表下-0.6m至-7.4m之間。┘顯示永揚公司廢棄物處理場之地下水位是在地表下七、八公尺內,而非二十公尺內無地下水。
<重大危害舉證>
一、環保署專家會議已確認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
二、環保署土基會報告: 永揚場址不透水布下已污染,要求開挖清除究責
環保署土基會6月23日邀各界至永揚場址會同採樣,發現場區監測井地下水水質異常,包括pH值高達11.9、導電度超過5萬μS/cm、有化學臭味刺鼻等,顯示不透水布下方極可能違法掩埋廢棄物,而根據96年度環保署土基會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件應變調查報告,顯示場區地下水電導度、氧化還原電位、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氨氮、氯鹽及砷等皆明顯偏離當地背景值,加上場址地下一公尺內就有地下水,如果非法掩埋廢棄物,極可能污染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因為永揚公司於86年購地,自93年環調會議報告已有污染情形,加上96年土基會報告及98年6月再取樣,顯示污染依舊,要求台南縣政府依違反廢清法十二條及四十六條立即開挖清除並撤銷永揚案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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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揚案環評書內容不實九大點:
一、航照圖拚接掩飾湖泊濕地存在事實
二、偽載地下20公尺都無地下水
三、錯標基地位置誤導斷層判斷
四、錯標基地位置誤導地下水流向判斷
五、偽載及漏列地震相關資訊
六、偽載開發場址附近半徑1.5公里內無村落或社區
七、居民問卷調查資料不實
八、聯外道路不實涉偽造既成道路
九、雨量及逕流數據錯誤滯洪池設計嚴重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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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島的專家
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by 我還會留在地球
‧朱淑娟2009.7.21
那天,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老師突然說,「淑娟,我們來尋找『島的專家』」。
島的專家?
她的意思是,自從環保署長沈世宏上台後,突然在環評審查會之外生出一個「專家會議」,這種在環評法中未授權、沒有法源依據的會議,突然在某種程度取代了環評審查的功能。
而這個妾身未明的會議,至今包括被取代功能的環評委員、官方、民間都不見有人站出來挑戰,任由這種會議繼續不明不白存在著,未來會議結論如何追蹤?又要如何落實?環保署有必要給個交代。
非法的專家、取代合法的環評委員?
依環保署的說法,專家會議舉辦的用意是,當環評審查會出現一些爭議性問題必須釐清時就可舉行專家會議,例如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關於廢汙水對養殖漁業影響、廢水該排放到那才能減輕危害,各方各說各話,為了解決爭議,環保署認為應該舉行專家會議釐清,結論再併到環評專案小組審查中。
但問題是,環評法授權環評委員的任務不就是針對爭議、釐清爭議?何勞什麼專家會議來取代環評委員功能?更何況是非法的專家會議,取代合法的環評委員?然而至今不見被剝奪權益的環評委員有什麼抗議,甚至還有環評委員在會中表示‧「尊重專家會議結論」,錯亂至此,簡直匪夷所思。
日前環保署舉行六輕健康風險專家會議時,台大公衛所副教授吳焜裕當場提出質疑,「請問專家會議的法律位階是什麼?」他問,既然專家會議的功能是為了釐清六輕對附近居民的健康風險,未來如果專家會議結論要求六輕拿出資料,他不拿出來,「請問我們可以對六輕做什麼?」
然而面對這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主持會議的環保署綜計處副處長劉宗勇卻無言以對,只說,「一切回歸環評法」。請問是回歸那條環評法?
專家會議無權決定開發案是否能開發?
另外,既然專家會議要取代環評委員的功能,看起來權利很大,但好像又不是那麼回事。專家會議中被請來的專家究竟有什麼權利、底限是什麼?恐怕包括官方、專家們都沒搞清楚。
例如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的廢水專家會議中,「專家們」很認真提出許多質疑、替代方案,台大教授侯文祥甚至自費自假到現場勘查,結果在勘查完後的第一次會議,在全然未被告知的情況下,廢水排放點已更換。他只好稍稍抱怨了一下,「如果決定要改排到濁水溪,那我是不是要再到濁水溪去走一趟?」
按理說,中科廢水毒性、排放問題一天不釐清,中科就不應開發,專家會議不就是為了釐清問題,找出真相?但明明中科四期廢水專家會議審到第三次,問題還是糾結不清,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竟然說,「今天請各位來,不是要審查中科要不要開發,是假設中科一定要開發,他要開發廢水一定要有地方排,你不能叫他沒地方排。」
台大教授陳弘成當場質疑,「那請問我們是無權決定中科開發問題囉?」最後在沒釐清廢水該排那的情況下,會議結束了。
各方推薦的專家能維護公益?
另外,每次專家會議舉行前,環保署官員都不忘提醒在場專家「專家們應不為個人利益,是會了維護公平正義……」然而專家會議的組成是由爭議多方所推薦,各自為推薦的一方發言立場十分明顯,有時反而演變成另一個爭議的戰場。
陳椒華反問,如果有專家說出不專業、甚至刻意扭曲的發言,請問有誰可以來審查這些專家的發言內容?
另外,包括專家會議的專家、環評審查的環評委員,是各方希望之所託,手上握有生殺大權。但我們卻看到很多專家、環委,開會連到都不到。有些到的人明顯資料也沒看,胡亂說一些意見,然後想走就走,沒人管的著。請問又有誰能來審核專家們、環評委員們的專業表現?
環保署必須交代專家會議的功能隨著專家會議不斷上演,爭議也愈滾愈大,環保署有必要針對各界質疑給個交代,否則早晚專家會議的法律問題,會變成專家不可承受之重。
蘇煥智應信守承諾撤銷永揚掩埋場(加預告)
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by 我還會留在地球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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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東山人到監察院陳情,舉證永揚場址垃圾還沒進場地下水就已經污染,疑似偷埋廢棄物,竟然pH值達11,導電度超過6萬μS/cm,並發出刺鼻化學臭味,控訴業者91年設置同意文件不實偽載20公尺無地下水
【下午行程:2:00環保署召開專家會議】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註1),環保署今(14)日舉行第3次專家會議,今天開會主要目的,是因為第2次會議時,專家會議學者共同決議由力碩公司調查永揚場址,包括是否通過北勢坑斷層、場址屬南化泥岩或砂岩(註2)。
日前學者到永揚場址現勘時,環保團體提議,應在調查過程中開一次會,以確認力碩公司調查方向沒有偏離。
調查結果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場場址
力碩公司調查報告顯示,製作1/1000場址平面地質圖,以二重溪層、崁下寮層為控制點,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應穿過汙水處理場,因其所繪斷層線過於邊緣,專家亦質疑南邊控制點不足、且斷層不是九十度,斷層軌跡可能往西邊走),與會學者專家大致對此報告表示無異議並做成結論。
由於台南縣長蘇煥智曾多次公開承諾,只要證實有斷層通永揚場址,他將立即撤銷場址。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陳椒華表示,本月22日台南縣政府將舉行環評大會討論永揚案,她要求蘇煥智應信守政治承諾,立即撤銷永揚場址。
永揚公司代表梁泉欽對此表示,永揚公司一切依法行政。
斷層旁裂隙帶確認爭議
陳椒華表示,確認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後,應進一步釐清斷層裂隙帶,依中央大學地球物理研究所教授陳洲生所作「永揚場址時間域電磁法探測報告」顯示,斷層下的電阻層呈現不連續特徵,推測裂隙帶發達,從斷層北邊至少延伸60公尺,南測至少延伸80公尺。未來垃圾滲出水將隨裂隙帶滲透土壤及地下水。
不過擔任會議召集人的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認為,地電阻資料只能輔助,不能依此去定義裂隙帶(或擾動帶)。他認為用RQD(岩心品質指標)代替就比較不會有爭議。雙方爭議不下,最後陳椒華要求至少將這份報告列為紀錄。
岩性要再確認
力碩公司技師王豐仁表示,崁下寮層與二重溪層都有泥岩、砂岩交替,但崁下寮層中泥岩比例比較高,二重溪層中砂岩比例較高。不過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認為這種說法有爭議,應再做一張「路線剖面圖」,才能了解岩性。
最後做成決議,確定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至於斷層兩側岩體破裂情形、密度,應用RQD(岩心品質指標)表示與說明。
另外要求力碩公司在場址區域北端應做「路線地質圖」,同時調查場區與鄰近區域的砂岩、砂岩破碎帶,以了解岩性。不過,陳椒華認為南、北兩側都要做,原因是地下水的流向是往南,南邊是烏山頭水庫的取水口。不過陳文山認為調查南邊必要性不足,但同意加入斷層兩側都要納入調查範圍。
地質探查孔位改成兩口
陳文山表示,要求顧問公司打兩個孔做地質探查,一個在北勢坑斷層西邊以45度角打斜深及70公尺,要打穿砂層帶。另一個斷層東側,同樣以45度打斜35公尺,要打穿斷層面。
(註1)
位於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的永揚垃圾掩埋場預定地,九十年通過環評,後來業者被揭發環評說明書中多處造假。
環保團體調查發現,垃圾場往南沿著北勢坑斷層到烏山頭水庫之間,發現至少有五處水池。水池形成的原因,研判是地下水流經斷層碎裂帶湧出而形成湖泊。垃圾場滲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碎裂帶汙染烏山頭水庫。
事後永揚業者以八百萬元委託「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做地下水及微地震監測。台南環盟指控這份報告不實,包括錯誤判斷場址無斷層通過、誤導場址屬南化泥岩層、隱瞞地下水流速事證等等。
環保團體三月中向教育部、環保署舉發台南縣永揚垃圾場預定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造假、成大接受業者委託做出不實報告。環保署決定舉行專家會議釐清爭議,從5月19日第1次舉行後,到今天已舉行第3次。
專家會議主要釐清三項爭議:
1.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
2.滲水性(地下水流速)
3.永揚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註2)
垃圾場及附近地質是砂岩、或泥岩事關重大,因為泥岩透水性差,如果在泥岩附近蓋垃圾場,垃圾滲出水比較不容易滲漏。反之砂岩透水性佳,容易滲水,附近不宜蓋垃圾場,否則如場址附近有斷層碎裂帶時,垃圾場滲出水就會到處流竄。
中央大學陳洲生教授以電磁法探測顯示擾動帶至少80公尺,北端甚至可達210公尺,即場址涵蓋極寬之地層碎裂面。由於場址下方1公尺就有地下水,直接滲漏威脅更為提高
*重要消息預告!
臺南縣環評大會將討論永揚案
主題:永揚環評書審查結論行政效力
時間: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30-12:15
地點:台南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主持人:蘇煥智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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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陳情新聞剪輯:
烏山頭水庫掩埋場未營運水質已污染 居民憂心(影音)
環保團體和台南在地農民,在監察院門口陳情,他們拿出一罐罐從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水井所取樣的水,聞起來有臭味,檢測後還呈現鹼性,居民指出,掩埋場都還沒營運,地下水竟然已經被污染。環保團體拿出環保署的報告指出,地下水出問題,官方早就知道。另外,他們更拿出中央大學的報告,發現這裡不只有斷層,而且地下水會往烏山頭水庫的集水區流過去。環保團體追查這個案子已經有六年之久,他們無法接受,政府竟然同意讓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設在水庫集水區附近,因此窮追不捨。其實業者早在民國九十年就通過環評,當時也宣稱這個場址安全沒有斷層,然而事隔八年,環保署的專家會議,卻推翻了當初的環評結論。雖然專家會議還沒有足夠證據向外界說明,掩埋場的污水會不會如環保團體所說,流入水庫。不過環保團體希望,當初通過環評的台南縣環保局、能採用這些新證據,撤銷當時所做的不實環評。公共電視記者林靜梅劉漢麟台北報導。
影音:
http://www.pts.org.tw/php/news/pts_news/detail.php?NEENO=122210
反掩埋場 東山居民帶污水陳情
【2009-07-15 台灣立報 第05版╱新聞 】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監察院硬起來!」、「搶救烏山頭水庫!」、「拒絕掩埋場!」昨天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民與環保團體前往監察院陳情,要監院糾正台南縣政府漠視永揚掩埋場對鄰近烏山頭水庫所造成的危機。監委錢林慧君受理後,表示將盡快處理。
永揚掩埋場案爭議源於永揚公司欲在烏山頭水庫附近設置掩埋場,但場址下有斷層通過、地下水豐沛,若埋垃圾恐污染水源,引起居民抗爭。但開發案原環評仍於台南縣環保局審查通過;之後環團及居民抗爭,才重新調查,目前全案仍在環評程序中。
等專家會議釐清爭議
針對爭議,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曾起訴永揚公司,認定永揚公司偽照文書,但起訴並未成功,全案繼續上訴;因雙方針對地下水及斷層問題爭議不清,在居民請求環保署介入後,環署已於日前召開專家會議,希望釐清爭議。
5月召開專家會議時,多位學者皆認為應該重啟地質問題的調查,並不排除有斷層通過場址,希望在兩個月內重啟調查;前環保聯盟會長陳椒華昨天也提出新證據:「中央大學地球物理研究所教授陳洲山證實場質有斷層。」
翻開陳洲山的報告,明顯看出地層碎裂。陳椒華說,陳洲山透過電磁勘測的方式,證實在場址至少60公尺處都還有斷層碎裂帶,且寬達2百公尺。嶺南村長陳顯茂也把場址內的地下水帶來,「這水是環署土基會抽的,有很重的化學味」,證實場址被污染。
陳椒華將所有資料交給錢林慧君,希望她主持公道,按事實證據糾正台南縣環保局,請台南縣環保局或環保署,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永揚案的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避免永揚案在爭議未決前就闖關、埋下垃圾;也要求永揚舉辦行政聽證會。
委託公司拒交報告
錢林慧君表示,之前已受理一次居民陳情,當時她要求永揚公司調查地質及地下水的委託單位成大衛星中心送交報告,「但成大衛星中心宣稱自己是民間單位,不須提交」。不過錢林慧君表示仍會繼續行文請成大衛星中心提供。 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說,由於台南縣環保局將在下周舉行環評大會審查永揚案,但卻不將日期時間告知環團及居民,希望監院協助居民取得參與權利。錢林慧君也一併同意,將盡快處理。
專家會議確定斷層通過永揚掩埋場址
【2009-07-15 台灣立報 第05版╱新聞 】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地下水含砷造成烏腳病的案例歷歷在目,永揚掩埋場案恐讓事件再度重演。昨天環保署針對永揚案場址是否有斷層通過及地下水爭議召開專家會議,與會專家一致認同「北勢坑斷層通過場址」,永揚公司環評書明顯造假,環團認為台南縣政府與環保署應立即撤銷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
環保團體與台南東山鄉嶺南村居民帶著污水北上,分別至環署與監院陳情。嶺南村長陳顯茂指出,居民親眼看見永揚掩埋場在環評未過前就偷埋垃圾;日前居民取得環保署土基會抽驗的地下水資料,發現場址內地下水含砷,居民若長期飲水,除罹患烏腳病外,還可能罹患皮膚癌及膀胱癌。
陳顯茂擔心地說,當地都是老人,且世代種植柳丁,掩埋場址離村落很近,砷的濃度高於一般民井用水數十倍甚至百倍,不過民眾目前無法得知是否為偷埋的垃圾所污染,希望台南縣環保局挖開不透水布進行檢驗,否則到時候掩埋場正式運轉,污染可能更加嚴重。
前台灣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指出,永揚公司在民國91年提送審查的「永揚補充鑽探報告書」及「永揚水土保持計畫書核定本」,早已明載場址內5口地下水監測井之地下1至7公尺有地下水,「但永揚提出的同意設置文件中,卻偽造地下20公尺內無地下水」,台南縣環保局也任其通過,「明顯有行政疏失」,但至今仍未撤銷永揚公司的設置許可。
陳椒華指出,地下水會被污染,是因場址有北勢坑斷層通過,斷層呈碎裂狀,易導致污水滲至地下,順流污染烏山頭水庫。不過永揚公司不斷否認斷層通過,環保署基於居民疑慮,邀請各界專家組成專案會議釐清,昨天有重大突破,與會的地質與地下水專家,一致同意北勢坑斷層通過掩埋場址。
環署委託的力碩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用地質技師王豐仁表示,斷層呈南北走向,在掩埋場址東北部邊坡、污水池東南測,及場址東側部分都有露頭。經調查發現,地質可分為砂岩及泥岩,其中兩岩層接觸代明顯受過擾動且角度極為傾斜,說明此地為北勢坑斷層接觸的位置。
陳椒華說,既然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場址,證實永揚公司提出錯誤不實的環評報告,環署應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環評。不過昨天會議屬專家會議,沒有干涉開發案權限,主席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仍只針對爭議處繼續進行釐清。
林慶偉說,確定斷層存在後,接下來便要調查地下水的流向問題,以及地層影響地下水的層面。在與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討論後,決定利用岩體品質評估方式,了解岩體的狀態是否破碎、以及破裂密度狀況;此外,也要求進一步調查場區北端的詳細路線地質圖,並鑽井勘探地下水狀況。
台南永揚掩埋場爭議 環團赴監院陳情
【2009-07-14 中央社 國內政治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 】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4日電)多名環保人士與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今天赴監察院陳情,指出台南縣環保局處理永揚掩埋場場址案涉有重大行政疏失,要求監委調查。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會長陳椒華、台灣綠黨秘書長潘翰聲等人上午赴監察院陳情,他們出示多瓶混濁的水,並表示,這是台南縣永揚掩埋場址監測井地下水採樣證據,不僅有濃厚的化學味,ph值甚至達11.9。
陳椒華說,台南縣環保局早就知道民國91年的「永揚補充鑽探報告書」及「永揚水土保持計畫書核定本」明確記載永揚掩埋場場址內有地下水,但縣環保局卻未提供相關資料給審查委員,環保局涉有行政疏失,應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永揚案的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
陳椒華說,成大博士班的學術論文已證明永揚掩埋場場址地下水往東南,在不到幾百公尺的距離,就是烏山頭水庫,水庫保護區恐遭掩埋場的垃圾污染。
接受環保團體陳情的輪值監委錢林慧君指出,她日前赴台南縣巡查時,環保團體就提出陳情,她也向相關單位調閱資料,陳情人今天再提出其他資料,她將一併調查;永揚案部分資料,是業者委託成大基金會調查,她也打算拜會成大校長了解這部分情況。980714
東山自救會北上監院陳情
【2009-07-15 中華日報 南縣要聞 翁聖權】
記者翁聖權╱東山報導
東山鄉環保自救會成員昨天與環保團體北上監察院陳情,嶺南村長陳顯茂指台南縣環保局處理永揚掩埋場申請場址設立的審查過程,疑有重大行政疏失,要求監委調查清楚;輪值監委錢林慧君表示將進行了解。
包括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前會長陳椒華、台灣綠黨秘書長潘翰聲等人,昨天至監察院陳情,他們向監委錢林慧君出示多瓶混濁的水,強調是東山鄉永揚掩埋場址監測井地下水的採樣證據,不僅有濃厚的化學味,PH值甚至達十一點九。
陳顯茂說,台南縣環保局早就知道民國九十一年的「永揚補充鑽探報告書」及「永揚水土保持計畫書核定本」明確記載永揚掩埋場場址內有地下水,但卻未提供相關資料給審查委員,環保局於審查永揚申請場址設立的過程,疑涉行政疏失,應依行政程序法撤銷永揚案的環評及同意設置文件。
錢林慧君指出,她日前赴台南縣巡查時,環保團體就曾提出陳情,據了解業者也曾委託成大基金會進行調查,她將向相關單位調閱資料,並拜會成大校長,了解兩造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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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娟記者近期中部統合報導影像紀實
【中科四期•風暴從這裡開始】
採訪/撰稿 朱淑娟攝影/剪輯 陳慶鍾
中部科學園區四期計畫,去年八月遴選彰化縣二林鎮為預定地。一個用地600多公頃、投入1.2兆、聲稱每年可創造9千億營業額、3萬個就業機會的開發案,是政府眼中拼經濟的救命仙丹...但是在全球金融海嘯重創高科技產業、糧食危機逐漸浮現的重重打擊下,這樣的開發案,隱藏著什麼樣的問題?
搶水?搶地?空污?廢水往何處流?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每天排放近10萬噸廢水,原本中科打算將廢水排入舊濁水溪流域、三和制水閘下游河段。福興鄉漁民抗爭後,中科提出改排濁水溪的新方案,從二林園區往南拉17公里專管,將廢水排放到自強大橋下游,下游高灘地有農作,出水口兩側有養殖魚塭,對雲林縣影響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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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賭盤大對決
--愛麗絲奇遇記(小說<下集>)
章節目錄:◆賭很大 ◆初會愛麗絲 ◆變局-她和他 ◆愛麗絲的真面目 ◆天地迷藏 ◆柳丁的心 ◆再見!愛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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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迷藏(續)
8
漢強抱著文娟慌張焦急地走著,想找到一輛車趕快載他們回旅館,走了一段路遇到一位好心人願意讓他們搭便車,總算順利離開了。
文娟精神處於非常差的狀態,偶而睜開眼也是昏沉遲滯、意識空乏,讓漢強看了非常擔心,他知道文娟年幼的心靈受到很大的打擊,很怕她撐不下去。進房後,他讓文娟進浴室簡單洗個手臉,便扶她躺下來休息,自己坐在旁邊,一步都不敢離開。
也許明早起來應該帶文娟去附近的市場逛一下,幫她買一套漂亮的洋裝,等一下應該打聽看看哪裡有熱鬧的市場…..,也許該帶她遠離農村遠離土地,到海邊散散步?漢強頭腦裡面東想西想的,精神愈來愈混沌不濟,晚上到樓下隨便買了一個麵包果腹,又回到文娟床畔坐守,又想明天應該帶文娟到她老家看一看,本來就應該先回老家,看什麼柳丁樹呢?但是她家人好像都搬走了……漢強頭腦想著想著又混沌了,後來就趴在床上睡著了。
隔天漢強一覺醒來,發覺床上是空的,文娟不在,他房內房外探看了一下,沒有看到人,就下樓問櫃檯小姐,小姐說她早上慌慌張張跑下來,嘴裡一直唸著來不及了、來不及了什麼的,要人幫她叫計程車,車子來她就坐上車往北離開了。
文娟不會坐計程車的,她只會走路。她走了,離開了!他覺得悵然若失,好像在拳擊場被人一拳揮倒的感覺,原本栩栩如生的群眾的反應、表情,突然靜下來了,就像一場夢。
漢強跟旅館結完帳就搭車回台中,回歸他原本正常的生活軌道。途中他手機收到一封簡訊,打開看,上面寫著:感謝你的陪伴照護,這些日子帶給我很多很多的感覺和記憶,我還是選擇當愛麗絲。
◆柳丁的心
1.
搭車、走路、轉車、再搭車,第一次愛麗絲覺得腳步沉重得竟趕不上這麼快速的進程。
「我要趕快回到崁特。我有很多事要做。」愛麗絲努力著、逼著自己這麼想,但是她也知道那是掩蔽之詞,身體的力量還是僵著。
過往記憶轟然而來,讓她頭痛欲裂,勉強撐著不倒已經算很好了,根本不用奢想做什麼事。
到崁特中心了,她奮力掙扎著走向電梯,她發現周圍的背景影像開始模糊,靠近的小的、細的物品惡作劇似地震抖跳動著,她直覺判斷那是幻覺,著急想逃開,拖曳著身體、一個踉蹌撲進電梯,趴在電梯後面大片鏡面上喘氣。
電梯上樓、停定、開門,她步伐凌晃交錯地走出電梯,開門、進辦公室,此時周邊的波動已經靜止了,但不知無明邪靈潛藏在哪裡、什麼時候又會出現,她狐疑地將眼神射向柳丁,認為牠們非常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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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警告你們,不准再跳!不准再搞鬼!(她惡狠狠地指向柳丁)
等一下….,我的頭…..噢……痛……
我全部都想起來了。柏曼老師、那些朝夕相處的夥伴、密集的訓練課程、模擬任務、遊歷世界各國的景物風光……..除了出車禍那一段模糊不清以外,其他都記起來了,出事前一刻的影像更是異常清晰,像是銘印紋刻的一樣。
記得車禍前我們、不,你們還在車裡精神瞿瞿地談論著,天空下著雨,外面一片黑,車內打著燈,所以很亮,每個人的臉上雖然矇上一層鵝黃光影,卻可以看得很清楚,柏曼老師、阿健、妮妮、約翰、喬、傑米、哈曼……..,互相意會的笑容、耳語、眼神、手勢,在彼此之間交流、融合著,大夥是多麼地親密、多麼地有默契!
柏曼老師!我們曾經要一起拯救世界的,不是嗎?現在呢?我一個人孤孤單單留在這個世界上,你們卻都不在了。我該怎麼辦?還拯救世界嗎?那應該是不可能的事了吧?我好痛苦!我們曾經那麼努力奮鬥著、規劃好多好多的夢想,為什麼一切都變成空、變成虛幻不實了呢?看看我!我現在成了什麼樣子!我,愛麗絲,已經變成卑鄙無恥、到處騙錢的罪犯!再也不是老師眼裡最受寵、最矚意的高材生,也不是那個胸懷大志、理想高遠的陽光青年了,為什麼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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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望向柳丁)你們是在閃爍什麼呢?你們又是在譏笑什麼呢?我現在覺得痛苦、混亂、憤怒,你們反而高興嗎?
環保團體還以為送我柳丁我就會心軟,你們別想誘拐我!柳丁曾經含藏了我的記憶和感動,但是又如何?那只是一時的迷失不清醒,我真正夢寐以求的島嶼在遠方。
政府遲鈍、怠惰、虛假、冷酷至此,民間薄弱的力量如何對抗、如何補救?靠你們幾個?還是靠我?整個國家竟仰賴環境賭盤關懷弱勢維護正義,這像什麼樣?環境基質不佳,政府還推出虛相不用心的政策,在跟你們繼續這樣耗下去是不會有結果的,我已經沒有耐性。
看這些柳丁,一層層、井然有序地鋪著,這是箱裝有規範、有分際的高級柳丁。
(她起身走向柳丁,抓著箱緣大力扭身一扳,翻倒了箱子,柳丁成群滾滾而出)
但是如果這樣呢?什麼是公平?什麼是正義?
柳丁堆在劇烈擾動之下,產生微妙的變化。那些紮實穩固的柳丁傻傻鋪在下層被輾壓踩踏;那些空心敗絮的柳丁,卻磨亮了皮,輕盈越過遲鈍的柳丁,野心勃勃的往上爬,想踞上位、佔優勢、成為聚光燈的焦點、掌握權力資源。牠們爬著爬著,追逐著耀眼燈光、炫目虛榮,卻不管整堆柳丁一直在往下跌攤、往外奔散,也沒聽到底下受擠壓的柳丁在哀嚎、啜泣。
最後牠們攀上高峰了、得意了,從外界宏觀的眼裡,這些個那些個,卻是一坨坨分散混亂、被劣質柳丁搶鏡覆蓋的、墜落低降到無法評級的柳丁!
我看透這個地方的人了!
就是你!(她指著柳丁)你!你!你!還有你!你們每個人都那麼聰明,在各自的領域都那麼專精優秀,為什麼合起來政策智商那麼低呢?任人胡搞瞎搞也無所謂?
這個曾經勇敢、堅韌的民族啊!飽受欺凌、吃盡苦頭、歷經種種磨難與悲慘不幸的過往已消逝無蹤,現在新的世代離苦難太遙遠,竟變成喜歡追夢、織夢的民族,一個一個的夢個體,被虛幻迷境包圍,呈現渙散離解的狀態,像泡沫、像雲朵、像塵埃、像灰燼般的脆弱空盪。
在誇張化、幼稚化、虛浮化、表象化的政策取向下,這個地方的問題會週而復始地上演,錢一次一次地都會花在非重要關鍵的事項上,直到絕對貧窮為止!
而我….我竟然…..生長在這樣的地方,我還笑那些環保人士笨……….
(她趴在桌上嚶嚶地哭了起來)
2
我該怎麼辦?誰能告訴我?柏曼老師!翻開之前的筆記本,想從所學中找解答,記憶不知不覺飛到古川町,那是八年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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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16歲那年,柏曼老師帶我們來到日本的古川町。
新鮮的空氣,整齊的街道,清澈的水流,精巧設計雕紋襯飾的房舍,散發傳統古樸、濃濃日本風,房舍一幢接著一幢、謹慎維持調和併連的低矮高度,烘托出整片天空的高遠、廣闊與清藍,藍天涵容著飄逸輕渺的白雲,白雲下與其招呼相應的是伸展著茂盛生命力的樹木,櫻花盛開、櫸木昂然,一切是那麼和諧融洽,感覺有異鄉的新奇,又有家鄉的親切。
柏曼老師說要在這裡上最深的政策課程,我們心裡都有壓力,是像之前一連串密集、高壓、驚險、深奧、把人操得死去活來的課程再更艱難嗎?最深的政策課程?那是什麼樣的內容?大家都沒辦法想像。
一般學習課程只是純粹的智識灌輸,我們大家都游刃有餘,主題訓練課程就不同了,它著重在舊觀念的打破與蛻變更新,需要發動強大的心靈力量,給學員最震撼的衝擊,迫使既有思想架構毀損、崩解、灰飛煙滅再重建,而柏曼老師的嚴苛訓練與捉摸不定的行蹤意態也令人懼怕,大家上完整個人像翻了一層,幾乎每次都有學員受不了退訓。
然而古川町悠悠靜靜的氣氛,似乎讓柏曼老師掌控操盤的神奇壓迫力退化、失效了。他只帶我們上了兩堂課,剛到的時候上一堂課,快離開的時候上一堂課,其他時間卻放大家散步自由閒晃,晃了大半月,最後一堂課竟一直談我台灣家鄉的柳丁樹,然後大家就打到回府,但是也因為這樣,成為我們最美麗的回憶,令我深深追懷不已。
他常說的就這兩句:「散步吧!」「多看看!」
我們已經看過世界各大城市宏偉建築、學過各式各樣的策略技巧,又適值青春叛逆期,傲慢自恃、心緒飄飛不定,無法體會古川町深遠的意涵,柏曼老師的用心無著處,散逸在清冷空氣中,與櫻花的粉紅花瓣一起飄落。
那時候我不懂他在敎導什麼,現在懂了,尤其歷經臺灣這一段與不當政策打仗的離奇際遇,我深深刻刻地懂了,包括古川町沉穩收歛的政策節奏,包括柏曼老師每句像是不經意、其實意味深長的話語,都完全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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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川町極具風格特色的建築,並不是靠一個居上位者人喊一年蓋500幢、二年蓋1000幢可以成就的。推展政策必須找到源源不絕的能量,古川町掌握到核心,就是文化產業的傳承者—飛驒匠師,……」
「你們要推動政策,也要找到心目中的飛驒匠師,尊重他們、支持他們,他們就會協助你完成理想。」
「上等政策應該是穩健開展、潛移默化的,它不是主體,而是階段性的輔助,它是一種承載、一種推動……….」
「施策者最大的功課不是如何催發,反而是節制,節制不好的、壞的,好的就有充裕的空間發展,節制不能太快、節制天馬行空突發異想、節制不能太高、節制自我主義、節制自私自利,可能節制要佔七分、扶植佔三分,才能成就十分的功勞,而這十分的功勞應該歸給人民。」
「你們要用心去體會這座城市的脈動,去看看宏遠的政策意志如何御人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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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步、散步、散步,幾個年輕不羈的小毛頭,走在成熟通達的城市中,沒有感受到什麼脈動,卻愈走愈散漫,這個地方無法讓人產生緊繃神經的戰鬥力,似乎是它最大的缺點。
離開前的最後一堂課,大家心還收不回來,想到上課要被塞一大堆的繁雜理論,個個意興闌珊,提不起精神。他要我們講對於古川町政策的感想,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什麼也講不出來。
他說政策不需要看得太複雜,從簡單處著眼,愛麗絲喜歡柳丁,我們就來講柳丁吧,他要我說明台灣如何種植柳丁樹,然後就問大家什麼是柳丁的心。
「柳丁的心,要剖開來才知道。正常的柳丁是實心的,是甜美的,但是非產季會買到不正常的柳丁是空心的,是難吃的。現代人喜歡好看,所以農民就噴灑農藥,讓它外表光鮮亮麗;商販為了賣好價錢,施加防腐劑、或是長期將柳丁冰存於冰庫中,表面上柳丁還很漂亮,其實裡面早就乾枯腐敗,滋味盡失,這些是人為不當加工肇致的劣性,並非柳丁本身就是這樣。」
「政策就像種柳丁,而柳丁樹的需求其實很簡單,空氣、水、土壤、陽光、適度的施肥,種植者必須了解柳丁樹的節奏、貼合它的需求……..」
底下同學聽得不耐,已經開始東倒西歪,坐在旁邊的妮妮打了一個大哈欠,悄聲埋怨:「搞什麼嘛,根本就是在敎人怎麼種柳丁,難道要在古川町種樹?我們馬上要回去了吔!」她百無聊賴地逗玩桌上新買的人偶。
眼前的柏曼老師,似乎變成普通老人,對我們一點殺傷力也沒有。我努力正襟危坐也已經漸漸不支,握筆開始無力,不知什麼時候就趴在桌上睡著了,還做了一個柳丁的夢。
夢裡的柳丁,外表光亮美麗,裡面卻乾枯敗絮,牠幾經勾心鬥角、權謀爭戰,終於攀爬到柳丁堆的上方,牠得意自己的輕盈,睥睨底下的柳丁,驕傲得不得了,牠躺在高位不一會就呼呼大睡,隨即做了一個夢。夢裡牠非常、非常得意自己的輕盈,竟驚喜地發現自己輕得可以飛起來,太神奇了!於是牠飛呀、飛呀!飛過都市、飛過農村,飛過高山、飛過河流,還飛過行政院、飛過總統府,最後還飛過台灣海峽,牠得意到極點,然後牠看到一大堆、一大堆的金銀財寶疊得像山一樣高,散發出萬丈光芒迎向牠。
3
從日本回到德國後,照往例會排1~2個月的一般智識課程,讓我們調適放鬆,其實這次根本不需要,但是柏曼老師還是幫我們排了2個月排遣的醫學課程。
隨之而來的主題課是國際政策實習,好像有要回復之前緊湊艱難的調性,看柏曼老師威嚴又回來了,可能更難應付了。這次全體班師到美國,租了一台小巴士載行各州,要學習模擬政策演練,柏曼老師說這次實習是來真的。學員實習分組分成三組,激進組2人、間諜組2人、和平組7人。這是哪門子的分組法?怎麼人數差那麼多?組性也很奇怪,激進組是要怎樣?間諜組又要做什麼?
「我們這次的題目是非洲五小國的貧困救援,三組的目標任務都是一樣,就是解決問題,分組則是根據個人潛質能量以及引導方式來分……..」
所以我被分到激進組?只有2個人?分組的標準何在?誰知道”個人潛質能量”、”引導方式”是什麼意思?沒關係,我們不必要懂,反正人少也好施展身手,跟我同組的是武功大師約翰,我又是財務專家,2個人加起來可以抵好幾個。
非洲五小國資料極為貧乏,因為戰禍頻頻資訊遭到封鎖,只有幾捲偷拍的錄影帶,影像不停晃動跳接,畫質極差,讓人看得很痛苦,我們看了2捲就決定不看,反正我們已經了解大致狀況,就是當地極度飢荒貧困,每天有數千人餓死,而聯合國卻遲遲不處理,連救援款項都不核撥。
「那些孩子已經快餓死了,聯合國在做什麼呢?也不撥款救援,實在太過分了!」
我們正義感被激起,熱血正沸騰,卻覺得外在情勢很詭異,有冷風颼颼的感覺,說的更白話一點,我覺得我們是被遺棄了。柏曼老師一天到晚往和平組跑,幫他們上課、耐心指導、與他們熱烈討論,我們這邊他丟了幾捲錄影帶就走,邀他來也不來,推推託託明顯在敷衍,心裡實在很不是滋味;而間諜組,說是可以幫忙傳遞訊息,實際上卻神神秘秘,完全不知道在搞什麼名堂。
我決定了。我跟約翰說,我們來搞一樁大的,真正驚天動地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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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複習搏擊課程,每天上健身房加強肌力訓練,以應付接下來的計畫。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要救飢貧一定要有錢,但是聯合國不給錢,我們就想辦法叫他給,人命關天,豈能任由國際機構這麼怠惰不任事呢?我們決定採最快速、最便捷的方式解決—暴力威脅聯合國秘書長逼迫談判,要求聯合國急速撥款20億給非洲五小國。
和平組在談論什麼我們就不管了,一直談、不行動,會有什麼結果嗎?間諜組就比較幫忙,要求他們查聯合國的資料,三天就確定總部位置還有交通路線,包括現任聯合國秘書長簡介、相片、近期排程時間,甚至總部的防盜系統和防衛設施人力配置相關資料,都幫我們弄到手,我和約翰拿到資料後,開始秘密研究如何破解防盜系統、躲過防衛設施及保安警力,訂什麼時間行動,初步我們討論分工由約翰負責掩護及對付警衛,我負責潛入聯合國秘書長辦公室做近身攻擊,這些我們都沒有透露半點風聲給間諜組,沒有人知道我們的計畫內容。
為了要成功完成任務並順利脫身,我跟約翰不厭其煩地殺盤演練,我們先到現場觀察環境還有各樓層的機關,並找了一幢內部設計與聯合國總部相近的大樓進行實務模擬,行前一個禮拜我的神經是緊繃的,連續好幾個晚上都做夢夢見我奮力撲向一個西裝畢挺的背影,隨即快速抽出亮晃晃的刀子架在那人白皙的脖子上。
約定行動的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我跟約翰來到美國紐約市的目標位址,換上全身黑的緊身衣,正分頭行動準備潛入的時候,突然從背後冒出一個黑衣人把我強力架離現場,那人的身影手法我非常熟悉,馬上就認出是我的”好”同學、現在編入間諜組的阿健,心中大感不妙,想掙扎、想叫喊,但咽喉被他強壯的手臂勒著,手被綁缚在背後,我無法出聲、也無法動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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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念你們!上課精彩對話迸發的智慧火花、上台報告的腦力激烈對戰、叢林求生野戰、諜對諜的遊戲…….那些記憶片段,瘋狂又刺激,我們時而是戰友、時而變成敵人,真真假假、虛虛實實的模擬角色,讓我們彼此愈來愈貼近、愈來愈熟悉。看到阿健躺在床上變成植物人、一動也不動的樣子,讓我感到很心酸,自然不會再憎恨他,取而代之的是想念,非常的想念。跟阿健的過節有多少?就聯合國潛入行動被破壞那次最嚴重,我甚至決定跟他永遠決裂。他之前就常常跟我唱反調、還大嘴巴愛把人家的事亂講出去,令人感到很討厭,但是他也不盡然都是這樣百般不好,像在印尼叢林游擊戰那次,是他把我從老虎的口中解救出來的,還有一次我在韓國攀岩失足,是他使盡力氣拉著我,我才沒有掉下山崖丟了小命;他救過我的命,我也救過他的命,也算是患難與共的情誼,是緊緊相繫難捨難棄的。如果他能活起來,恢復過往的活蹦亂跳那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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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誤被抓,我認了,柏曼老師嚴肅地質問我,我不想辯解。他要全體學員都併入和平組,他要一起幫我們上課,我不情願地坐在教室後面,感覺自己是被五花大綁遊街示眾的犯人,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指指點點,尤其柏曼老師句句犀利的批評,刺痛我的心。
我們的行動被完全破壞了,他才將所有的真相揭開,原來間諜組是負責牽制我們,監視我們的行動,原來非洲五小國的問題各個不同,需要看完所有的錄影帶才能完整了解,他為什麼一開始不說清楚呢?
「聯合國並不是知情不救援啊!而是小國對外完全被叛軍封鎖,人煙稀少的沙漠地帶又有毒蛇出沒、還有火蟻雄兵橫掃邊境,如果救援冒險進入,半途就會被攔截搶奪,如果人硬要闖進去,可能會中毒身亡、甚至屍骨無存,如果你們看完所有的錄影帶就會了解,要援助是非常困難的……….」
「你們可以盲目躁進傷害無辜嗎?可以用暴力威脅達成理想嗎?有人逼小孩子拿槍桿上場打仗,他們說是為了理想;有人造謠生非、輿論殺人,說是為了建造理想國;有人開坦克輾過群眾,說是為了理想;有的人載著滿車的炸彈衝進人群,說是為了伸張正義實現理想,用恐怖包藏的理想何其可怕呀!」
「你看到不公不義,會感到很憤怒,會急著想要做什麼,但是無論如何你要把激進的想法藏在你心理,不要輕易爆出來,太急會看不清楚真相…..」
對,我沒辦法反駁,對,柏曼老師所講每一句都是對的,但是他愈講我愈覺得心中的火在燒,難道不會覺得這樣設計我、讓我掉進圈套很陰險嗎?柏曼老師過去設計的情緒型、誘敵型、邏輯型、盲點型等各式的陷阱,我從來都是聰明閃過,沒有一次中過招,這一次卻傷我這麼重,現在我變成了箭靶,變成了被教訓的對象,然後你可以大談你的理論!
我對這一切事情的脈絡都很清楚,也很不服氣,柏曼老師對和平組幾乎是鉅細靡遺的講解與循循帶領,對我們卻刻意草率輕忽,這樣公平嗎?還派間諜組暗中監視,根本是沖著我而來。
「有人很明顯不滿我的安排,但是這就是訓練。你們是一個整體,而不是我切分的組,你們不能受到外界的隔閡掩蔽,而侷限了你們的視野,我說你是2個人的激進組、你就是2個人的激進組嗎?為什麼不想辦法超越、擴大呢?原本有11個伙伴的力量就這樣分化離散了嗎?你就是沒辦法吸收和平組的統合分析建議、洞悉間諜組的密謀啊!遇到重大的任務,為什麼不能破除彼此心中的藩籬歧見、好好共同合作?你們未來都是各方的領導者,要知道怎麼去增強力量、怎麼去整合,否則能力再強都是有限的,要放開胸懷、要尊重、要傾聽、要細心觀察…….」
柏曼老師在台上滔滔不絕地講述著,非常明顯是針對我一個人的問題,當眾讓我出糗、讓我難堪,眼神還不時凌厲地射向我,我承受著幾乎讓人無地自容的羞辱,臉一陣青一陣白,心裡滿滿滿滿都是怒火。
無論如何我是再也不想理他的,正眼都不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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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每一節課,我都坐在教室後方的角落,從頭到尾板著臉,像殭屍一樣沒有人性、沒有表情、沒有血色,只是牢記住我被不公平對待著的仇恨。
但是世界還是繼續在運轉。在大家熱烈的討論中,我慢慢發現和平組想法十分周密細膩,他們針對問題通盤了解之後,規劃軍事、外交、衛生、教育、農產、經建、貿易等方案都極為切實,且關注到每一個環節,並不是空泛的談論,如果要講缺點的話就是規模太大、資金不足,但是柏曼老師叫他們不用擔心,資金部分等計畫雛形出來就可以發動國際募款,也可以向聯合國等機構提案申請補助,而其他工作包括叛軍休兵策略談判、以及醫護義工招募等可以先行處理。
他們從不同的方向角度看事情,策劃出多元化的援助方案,他們用他們的理想熱情擁抱世界,而我卻被孤立在教室邊緣的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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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十誡是我分析各國政策統整的精華,原本在古川町要講,但是覺得時機不對,現在終於是適合講了,你們要用心聽。政策十誡,第一:戒不敬,第二:戒自愚愚人…….」
打開筆記本,翻到這堂課的部分,卻是一片空白,半個字也沒記。那是柏曼老師彙集畢生精華的心血結晶!我卻因為賭氣就不寫筆記,之前還是模範學生的時候,筆記本不是寫得密密麻麻嗎?但之前我那麼認真還不夠嗎?他到底要敎我什麼?
「敎得還不夠啊!」那時柏曼老師若有所思地說。
「還必須打破舊思維、打破狹隘、就連我敎你們的這一套都要打破,以激發更深度的覺醒,成就非凡的靈魂。」
「愛麗絲,如果給你一個跳脫的震撼式訓練,它將帶你到瀕臨絕望的邊緣,然後你會破繭而出、提升到更高更廣闊的境界,你……可以承受極大的痛苦嗎?」
「我怕什麼!」那時候我還在氣頭上,火大地脫口而出。
我真是……為什麼脾氣那麼倔呢?還嗆柏曼老師!又故意不抄筆記,獨獨漏掉老師最重要、最精深的講述,真是不應該呀!記得柏曼老師那時表情是非常嚴肅的,而同學因為手上有非洲五小國的實際案例可以印證,大家都心領神會地聽著、急速地抄著筆記。
「…….政策十誡十分重要,犯了三戒以上就不能叫做政策,應該要叫做禍害。接下來我詳細講解政策十誡,第一:戒不敬,給人民的政策裡面包藏腐爛的東西是不敬,不了解人民的需求、不體察人民的困難,不把人民放在眼裡,弄了一個政策、畫了一個餅,就硬塞給人家,這就是不敬,不敬是最大的罪…….」
第二:戒自愚愚人,政策隱藏極大危機,甚至危及國家主權和產業平衡,卻假裝看不到還急切推行;第三:戒虛浮空洞,政策力求表面虛華績效溢美,本質上卻空泛沒有實義;第四:戒天女散花,撒糖果賞甜頭,像是玩扮家家酒,卻是以預支後福、債留子孫為代價;第五:戒圖利不公,偏袒特定族群利益,犧牲另一族群的權益,扭曲市場規則;第六:戒迷信,迷信金錢萬能,困在金錢遊戲裡不可自拔,迷信權勢萬能,與人民疏離;第七:戒架構偏斜,架構已歪,還強行疊加,只會更歪,第八:戒迷航,迷失在績效的追逐和責任的迴避之間,不停迴轉繞圈;第九:戒分化失能,政府組織架構區隔分化缺乏整合,面對問題無能為力,形同擺爛;第十:戒高姿態,想當人上人,卻高姿態踞於深雲中,將執行層踩在腳下、欠缺尊重….
為了填補筆記本的空缺,延續柏曼老師的精神,也填補心裏面那份痛心遺憾,我一字一字努力地拼湊著,回憶、書寫、思索、推敲…..,試圖認真整理,但是眼睛朦朦朧朧的,眼淚不爭氣,像湧泉般流出,然後撲簌簌地掉下來,止也止不住。
4
一封信躺在信箱裡,那是一封非常重要的信,它躺在闃暗狹窄的空間裡,夾在一堆可能重要可能不重要的信件之間,靜靜等待著。
這封信將解開所有的謎團,改變愛麗絲的命運,發信地點:德國,收信人:愛麗絲。
一隻手將信箱打開,伸進來取信,對扁薄的信件來說,那隻手有如龐然大物般,那是愛麗絲的手。整個信箱被灌入從四面八方漫射而來的光線,頓時大亮。
愛麗絲還沒有察覺出這封信的存在,但是她拿著的一疊信中夾著它。它會隨愛麗絲走上樓,進入辦公室。我們這麼猜想,在愛麗絲回辦公室的期間,她應該不會不小心跌倒,如果她不小心跌倒,它應該不會散落掉出來,如果它有散落掉出來,應該會被撿拾回去;進入辦公室之後,它應該不會被夾在廣告信件中被不小心丟棄,不會從桌邊縫隙掉落地上迷失了影蹤,也不會被翻倒的咖啡浸濕沾污而模糊了字跡……假設這些小意外都不會發生,那麼愛麗絲就會看到這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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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愛麗絲,
好久不見,你好嗎?為了焠鍊出你堅韌的人格和遠大的視野,我費心規劃了這一堂極限震撼教育訓練,讓你受苦了。
我在教學期間去過台灣幾次,只看到一個亂字,令我非常憂心,因為我發現我敎給你的太淺太不足,根本無法應付接下來的狀況,我愈到後面愈有這樣的感覺,我開始想如何讓你快速跳脫成長,甚至幻滅再重生。
每個國家都有難以破除的惡性循環,有的國家是貧窮,有的是階級分化,還有奢侈浪費、專制獨裁、魯鈍愚笨、先天不良後天失調的,每一種隱藏的箝制枷鎖,在我苦心研究之下,都有破解的方法,惟獨台灣是我勘不透、也解不了的地方。它呈現繁華的表象,底下卻包藏冷漠與腐敗;工業向上急速發展,環境卻向下沉淪,海岸線不見了,廢棄物胡亂傾倒,山裡、田裡、溪裡、谷裡無所不至;理想衝高又墜落、很快就變成泡沫;壞人串謀群結、好人卻隔閡分散;迴避自清的善,反而縱容惡的蔓延擴張;捏塑精英往上拔尖、整體人力素質卻往下降;大學不栽培視界寬廣的棟樑,卻成為膽小怯懦順從的生產工廠;成年人淹沒在金錢流的競逐裡,青年人淹沒在考試分數爭戰裏,金錢流的恐慌又加諸壓力在青年教育上,沒有人要關心真正的問題;政策重表相築夢幻、閃避責任不思究竟,就像柳丁樹慢慢從根部腐化;人民對主軸方向混淆不清,對旁支細節又太過嚴苛計較;深沉警醒的話曲高和寡,膚淺浮泛的歌卻獲得廣泛共鳴;乍看各面向都是契機,實際上各面向又都是困局;而兩岸特殊情勢更激化人心異向……..
所以我決定為你精心規劃最後一堂課,那當然也是很大的賭注,非常高興你做的很好,沒有辜負我對你的期望。雖然你到處騙錢,但是你從潛意識發出的善念直覺一直遵循環境正義的方向,如同8年前我在中國大陸講的課—打破循環,將不義之財抽出反而對國家有利,記得嗎?間諜組追蹤你操整過的國家,發現它們紛紛從惡循環中覺醒,社會環境大幅改善。你比學習期間更靈活不拘泥,沒有偽善、沒有急躁,表現令人激賞,此即所謂”上德不德,下德執德”啊!當然我們也盡心護持、一刻都不敢鬆懈,才能讓最後一堂課順利完成。
你畢業了、你自由了,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但請你記得,你是在眾人的愛中成長茁壯,你不曾受傷。不要再用狹隘的眼光看世界、看你自己,回去看看家人吧,你的母親還在等你。我聽阿健回報說你準備離開台灣了,真的要離開嗎?如果想改變世界,請從家鄉開始,老師就是你自己,就放手去做吧!祝福你!
柏曼 親筆
5
小巴士在黑暗陰雨中行進著,偶遇路面不平顛簸前進,車內的人也隨著搖晃,卻完全不減損他們討論的興致。
妮妮:「….外交休兵談判的部份,當然是由我們的外交專家喬出面囉!我們的大帥哥手腕一流,你是不是要先發個公函啊?」
喬:「沒問題,我就擬個公文,那是不是也要將醫療救護服務隊也順便加進去?阿健,你應該是負責救援的吧,可以先接洽紅十字會嗎?如果確定期程及人數公文內容會更具體。阿健?阿健?」
阿健:「啊?喔。」阿健不知道大家在談什麼,心不在焉地敷衍應和著。
喬:「針對國境邊緣沙漠化還有毒蛇和火蟻的問題,嘿!我們的生物達人傑米,就交給你囉!研究看看要種什麼植物可以定砂,還有找出毒蛇和火蟻的剋星……..」
哈曼:「你們可別忘了,休兵及結盟工作完成的話,兵力必須從新調整,另外也要考量近期採購的軍備,我來負責軍力計算吧!妮妮的教育及衛生計畫好了沒?」
阿健對於大家討論的事情充耳不聞,他只注意後面柏曼老師跟愛麗絲的動靜,要動手了嗎?真的要這樣做嗎?他不安地摸著袋子,好像怕袋子裡有東西會跑掉似的。那真不是開玩笑的,到現在他還難以相信從亞馬遜熱帶雨林取材、由多種神祕植物、毒蛇、蜈蚣等毒液研製而成的藥丸,可以被他弄到手,祕魯原住民那時聽到他要買十顆非常驚訝,他更驚訝,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藥?吃了會讓人痛徹心扉、意識解離,不會傷害身體,也不會有任何副作用,但是會深刻感受瀕臨死境般的痛苦?太可怕了!藥可怕!柏曼老師更可怕!他從飄遠的意識中愕然驚醒,發現柏曼老師向他使眼色,真的…要這樣做?天啊!
教育、
妮妮:「現在醫療、外交等先行計畫初步確定了,我負責的計畫我會盡快趕,OK?後面的農產、經建、貿易規畫也不能拖,但是經費…….,柏曼老師,我覺得我們的計畫很不切實際吔,各組加起來總經費竟然近百萬,嚇死人,應該是不太可能成功吧?」
柏曼老師笑說:「擔心什麼?我們有愛麗絲這個財務大臣在呀!」
柏曼老師倚到愛麗絲身邊,近距離問她:「是不是啊!愛麗絲?」
愛麗絲噘著嘴撇過臉不想理他,心裏卻有一點動搖,柏曼老師繼續笑著對愛麗絲說:「愛麗絲可以的啊!100億有什麼問題!對不對?愛麗絲?七年的時間夠不夠啊?」
愛麗絲驚訝地看著柏曼老師,一臉迷惘,發現他臉上似笑非笑、像認真又像在捉狹的奇異表情,更迷惘了,那眼神好深好深,竟然像海一樣迷茫浩遠。
「啪!」的一聲,愛麗絲冷不防中了柏曼老師的催眠術,瞬時便昏睡過去。
◆再見!愛麗絲
1
後來….後來愛麗絲就不見了吔,還要再寫嗎?但總不能事情講一半,還是交代一下吧。
第五局核四案收盤的時候,愛麗絲穿可怕長袍馬褂又裝扮成羅先生出現,大家都快要把愛麗絲這個人給忘了。現場狀況如何?大家反應熱烈嗎?想都知道怎麼可能!環保團體退出,少了精彩的對立場面,而且核四反應爐每次啟動未滿載就出意外,而且每次狀況都不一樣,早就成為國際大笑話,開盤絕對是台電輸得灰頭土臉,誰還看?所以盤局幾乎是平靜無波地結束。
台電賭輸的人因為插賭暗押在東山案上,所以態度異常平和冷靜,後來他們整個情緒翻騰起來是因為驚覺愛麗絲要逃走了,但其實原本也不會鬧得滿城風雨、驚天動地,偏偏愛麗絲在登機前惡作劇地打電話向調查局舉報”某人把環境賭盤第五局20多億拐走,打算搭機潛逃”,某人不就是她自己嗎?真不知道她是在試新買變聲器效果還是怎樣,那是低沉性感的男聲……總之這一通電話不得了,調查局緊急展開調查,並通知境管局過濾旅客資料,他們透過國際連通網絡追查,發現崁特中心根本是大騙局,所有資料都是造假的,也根本沒有羅先生這個人,所以…所以是愛麗絲!嫌犯是愛麗絲!調查局臨時調度大批警力到桃園機場包抄堵人,數十輛警車鳴警笛一路奔馳聚集到機場門口,那場面還真壯觀,媒體獲知消息也緊急派SNG車到機場作實況採訪,而一大票賭東山案的人包括台電賭核四的輸家,不知怎麼打探到消息,竟也氣急敗壞、趕赴機場想要追討賭金,加上機場原有的旅客急著要突圍登機,整個機場鬧哄哄、亂成一團,跑來的人聽到愛麗絲搭乘的飛機已經起飛,急急又衝到門口外,記者趕忙架起攝影機拍攝飛機航行的影像,那一票賭東山案的人也跑到外面,看到飛機已經飛到天上,情急之下竟要求警方立刻聯合最近軍事基地用大砲把飛機打下來,活脫脫像是一群極度捉狂的瘋子,旁邊的人看了都搖頭,記者則反應迅速地拍下他們憤怒猙獰的表情,他們才不管什麼,對著天上那架逃之夭夭的飛機又揮拳又踢腿,三字經紛紛出籠,謾罵聲不絕於耳。愛麗絲是不是在飛機上偷看、笑得前俯後仰、不能自持呢?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可以這樣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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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愛麗絲穿著橘色雪紡短洋裝,優雅地走進機場,她臉上掛著一副墨鏡,頭上戴著一頂非常具時尚感的寬原草編遮陽帽,臉上流露神秘的微笑,婀娜多姿款步前行,那一頭蓬鬆嫵媚卷髮隨步輕晃著。
那是機場監視錄影帶經過放大剪輯呈現出來的畫面,各大電視台取得帶子後便密集播放、每日強打,新聞字幕說明是追緝智慧型詐騙犯愛麗絲,看起來卻好像是在為大明星製作的追蹤紀錄專輯。
嫌犯潛逃出境不是應該遮遮掩掩、鬼鬼祟祟的嗎?她卻像特意演出似的,不但衣著鮮豔、大肆招搖,還特意走在監視器螢幕正中的位置,款擺出各種風情萬種的姿態,並且大方地到處攬人、跟人合照,完全不像逃犯,倒有大人物出境的架勢。
結果她走了不是鬧劇的結束,卻是另一場鬧劇的開始。隨著機場錄影帶畫面的大力放送,她顧盼生姿的翩然倩影深植人心,加上環境賭盤真相揭露的爆發力,很多人紛紛為她散發的神祕魅力著迷不已,很快地掀起第二波迷戀愛麗絲的風潮,而且比她初來的第一波更熱烈、更熾盛,幾乎席捲全台,就這樣,一個拐走20多億賭金的大騙子,竟變成眾人崇拜熱愛的偶像明星,甚至有一群人組成愛麗絲同好會,定期聚會分享討論愛麗絲的傳奇事蹟,並追蹤愛麗絲的去向。
愛麗絲到那裡去了呢?眾說紛紜,有的說她在美國,有的說她回到德國,有的說她跑去非洲,有的說她在茫茫大海裡的某一個不知名的小島上,說她在小島上的人還振振有辭的強調他說的最正確,因為他找到愛麗絲的個人網站,上面有她四處漂泊移居小島的生活記事和心情點滴。
愛麗絲有網站?在那裡?所有的人驚喜不已,急切地問。
那個網站位址就這樣傳開了,隨著好康到相報迅速散佈,網站閱覽人數暴增,每天都有數萬人上站,很快點閱率就累積到上百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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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島嶼尋蹤部落格]
「終於買下第一座小島,感覺非常興奮,由美國西雅圖港口開船到小島需要6個小時,小島很美,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紅樹林,旁邊生長著較低矮的濱海伴生植物,還有魚蝦、螃蟹、候鳥盤旋、烏龜漫步,尤其傍晚時分,夕陽斜照、霞光滿天,更充滿琦麗燦美的小島風采,讓我第一眼就愛上這個小島…..」
「隔了半個月,我載了一船建築材料工具,還有一些生活用品、食物、寢具等,興致勃勃地想要在小島造屋居住,卻遍尋不到那可愛的小島,我開船繞著找來找去,核對羅盤方位無誤,不曉得問題出在哪裏,後來終於看到了,我真不敢相信!很可能是適逢漲潮期間,我的小島竟然被海水淹沒,只剩下大約200平方公分大小的土地,上面還趴著一隻烏龜!我傷心地一路哭著回去,心想找小島竟然那麼難………」
「第二座小島是我搭船經墨西哥灣出海,不經意遇上的,夜晚時分月光皎潔,小島林木茂盛反射月光,墨綠與亮綠色塊完美拼接,周圍波光粼粼、詩意瀰漫,散發出神祕靜謚的曖曖輝光,美麗夢幻得令人窒息…….」
「我確定小島不會因為漲潮就消失或縮水後,就搶先其他競爭者以五千萬買下小島,心裡喜不自禁,隔幾日特別安排白天勘查行程,不看還好,看了幾乎要昏倒,小島周圍海域飄著一大片的紅藻,小島就孤立在紅潮之中,紅綠相映的畫面令人看了想要作嘔,非常噁心,當下幡然醒悟,原來紅藻發散的氣體才是令我感覺要窒息的原因,誰會爭買這樣的小島?回想當時買家與賣家不尋常的眼神交換,原來他們早串連設計好,要誘使我跳進圈套…….」
「買第三座小島是因為四處奔波很疲累,所以決定買一個渡假型的小島慰勞自己,我看上了死海附近一個充溢高密度鹹海水、具療癒功能的小島,一開始真的覺得很新奇,因為泡在海水中身體竟然可以輕浮海面不會下沉,而且可以消除疲勞、癒合傷疤、讓肌膚更白嫩細緻,效果奇佳;但是後來海水乾涸、地表乾裂,有些地方竟變成坑人的陷阱,不小心輕輕一踏,地下就會迸開一個裂縫將人吞噬,我親身經歷過一次餘悸猶存,當時才施展輕功跳彈閃過第一個瞬間開裂的坑洞,誰知腳一著地又迸開一個口,地面一處接著一處迸開,迫使我頻頻跳彈、驚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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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愛麗絲的小島歷險記敘述各種光怪陸離事件,大受歡迎,電視台乾脆開了一個節目叫”島嶼拼盤”,專門介紹世界各地眾多小島的奇聞異象,並邀請專家討論分析愛麗絲旅經島嶼的環境特性和所在位置,收視率非常高,每集收視率都超過20%,漢強當然也看,雖然看得半信半疑,但總也是個線索,所以他也跟大多數的觀眾一樣,拿了張世界地圖乖乖做註記,幾集下來地圖已經註記得密密麻麻,舉凡太平洋東南西北中、大西洋東南西北中、印度洋、墨西哥灣、裏海、波羅的海、日本海、死海……都有她的足跡,還真精力旺盛得不可思議。
「各位觀眾大家好,又到了島嶼拼盤的時間,我們繼續來看愛麗絲的小島奇遇,今天從第四座小島開始……..」
就這樣,網站與電視節目配合輪番搬演,網站是第一手消息公佈,電視則幫忙複習還有誇大渲染。
第四座小島,愛麗絲遇到一隻大鱷魚,有人兩手展開那麼寬,張嘴有一個人那麼高,大鱷魚兇猛無比向她進攻,她隨手摘下樹葉當飛鏢射出,趁勢迅速逃走…..
第五座小島巨木參天林蔭茂密,愛麗絲仰望驚嘆之際,不意間掉入下陷泥沼內,她拋出繩索套住旁邊的樹幹才狼狽脫身….
第六座小島颳起怪風無堅不摧,常造成樹幹折斷、農作倒伏…..
第七座小島進入旱季後,綠洲變成荒漠,只有蟻丘屹立砂塵之間,氣氛荒涼詭異…..
第八座小島初見細雨迷濛浪漫淒美,但是雨卻愈下愈大,一刻不停歇……
第九座小島進入冬季一片冰天雪地,冷冽異常….
第十座小島蛙聲蟬鳴震耳欲聾、第十一座小島生態貧乏悄然無生息、第十二座小島氣流阻滯沉悶至極、第十三座小島不長樹、第十四座小島不長花…..
神奇的是,不管愛麗絲把島嶼描述得多麼模糊,電視台上的專家總能鐵口直斷島嶼座落的位置和環境生態,還講得栩栩如生、活靈活現,漢強聽聽是覺得都還好,但是到第三十一座島嶼,漢強看到似曾相識的文字描述,他終於確定愛麗絲又在搞鬼騙人,因為字句幾乎是原封不動從她的日記本抄下來的,他懷疑愛麗絲甚至從一開始就在瞎扯,或許所有的小島都是她虛構出來的,再看看電視上那些學者專家,還兀自在那裡煞有介事、東南西北地胡說亂猜,愈看愈荒繆,但是其他人卻迷得很,尤其第三十一座島嶼一出來,不得了,到處都在盛傳”愛麗絲最後落腳處即將揭曉”,立刻帶動一堆節目的盲目跟風,也都請來一批批的學者專家討論分析,內容則更千奇百怪了,甚至連物理學、矩陣、方程式、統計學、微積分、最佳化電腦模擬都搬出來了,猜測的方位也遍布全球各大洋,漢強看了非常受不了,為什麼小島非要在千里以外的地方?難道就不能是台灣嗎?明明非常真切地就是台灣數百年前的場景啊!
漢強把掛在牆上的世界地圖卸下、揉成一團,扔到垃圾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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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麗絲島嶼尋蹤部落格]
「這是我夢寐以求的小島!我掩不住欣喜雀躍的心情、奔向丘陵,俯瞰這個美麗迷人的島嶼世界,島上林木茂盛、蓊蓊鬰鬰、生態豐富、鳥語花香,河裡有游魚、山裡有雀鳥,蛙聲蟲鳴交替唱和,野鹿在平原徜徉、山羌在丘陵奔跑…」
「我探尋得知島主是一位老公公,與他洽談買賣極為順利,他很快就簽約將島移交給我,他看我高興的樣子,欲言又止,想要說什麼卻終究沒說出口,就黯然離開了,我在島上勘查了三天,也歡喜興奮了三天,一切都太完美了,簡直就像做夢一樣!只除了感覺好像有人跟蹤,心裡不太舒坦,其他都無可挑剔。」
「當我勘查完決定要離開,走到海邊準備上船,卻覺得腳好像被什麼東西拖住、移不動,我低頭一看,發現有一位老婆婆趴在地上,雙手緊緊環抱住我的腳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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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頭一看,發現老婆婆趴在地上緊抱住我的腳不放,她隨即開始嚎哭:
「嗚…..哇…..求求你!不要走!你聽我說,賣小島給你的是我老公,但是他沒有跟你講清楚,我們要賣給你的不是一個島,而是兩個島….」
愛麗絲:「兩個島?」
老婆婆:「嗚….哇….是…..我老公不敢講,是這樣,離這座島不遠有另外一個島,那座島也要給你,你半毛錢也不用付,可是….」
「嗚….哇….那座島…..原本跟這座島一樣,生態豐富、林木盛美,但是我們那個不肖子,數十年前發瘋,說什麼要賺大錢,在那座島上蓋很多的工廠,排放大量黑煙和廢水,產生一大堆垃圾到處亂倒,農田噴了大量的農藥,從山坡到平地又鋪了一大片一大片的水泥,搞得天也黑、地也黑、水也黑,動物死的死、逃得逃,全部生態都被毀掉了,島嶼瀕臨死絕,我們一氣之下把那個不肖子趕出去了,卻無法把島救會來,極度傷心之下,才想要賣島,希望找個有心人好好經營,現在你買了這個島,我們的牽掛也有所付託,但是這兩個島是連在一起的,深藏我們兩老長久的感情記憶,不能分開,所以要拜託你,嗚….哇…那個島也要給你…..這是所有權狀,請你收下….」
愛麗絲:「啊…好….,我答應你,我…..拜託你別再哭了,請你告訴我那個島在那裡?」
老婆婆顫抖著手指向遠方,我隨著她手指處眺望向海,沒看到什麼,再回身過來,老婆婆已經不見了,完完全全看不到任何蹤影,只遺留一張所有權狀靜躺在地上。
6
有人猜愛麗絲的小島在這裡,有人猜是在那裡,結果一言不和,竟公然在電視上大打出手,這像話嗎?漢強覺得大家都瘋了。
然而癡狂追尋愛麗絲的熱潮達到最高峰,已經不是愛麗絲在那裡的問題,而是要怎麼到那裡去,等一下!怎麼到那裡去?天啊!大家都瘋了!
海的波浪輕揚迴盪,就像愛麗絲飄搖飛舞的裙襬,散發出魅惑的氣息。都要怪愛麗絲把那夢幻之島描述的太美了,眾人的心被挑撥、開始蠢蠢欲動,海,在他們的眼中化成有無限可能的希望之洋,很難阻止人們投向它。
台中霧峰高壓電塔電纜受害者是最先發動要出海的,一語驚醒夢中人,對!就是要出海!其他人熱鬧附和著,但是居民脫離苦海的心境旁人是無法了解的,想當初被高壓電纜搞得快要奄奄一息,是愛麗絲讓他們有機會可以搬家逃命的!此恩此德,無以回報,只能追隨效命;接著大力響應的就是北部貢寮反核四居民,他們恨透了政府的虛偽顢頇,只有橫心棄離家鄉;然後是農再受害農民、還有飽受中科廢水毒害的中部居民,這些人因為感念愛麗絲環境賭盤的恩澤,追隨意念非常堅定,另外還有3百多個盲目崇拜的粉絲,他們死忠的態度也不惶多讓,加起來就2000多人了,大家南北會合商議後,決定合租一艘大船出海找愛麗絲,至於往哪個方向走呢?眾多定位版本中被公認最為準確的是葉教授的版本,他以三D衛星航照影像旋轉套合輔助方程式計算修正,判定小島在太平洋東北方,所以他們一致決定往東北方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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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高雄港熱鬧得像菜市場,不,應該說比菜市場還熱鬧。
要載2000多人的船有多大?哇!那真不是開玩笑的,這些人不是去愛麗絲的小島旅遊,而是要去那邊住的,等於是移民,隨身帶的東西多得嚇人,糧食、水、生活用品、衣服、櫃子、棉被、錢財家當、工具器物、種苗、寵物、…..還有一些有的沒有的,再加上船還要儲油,統合起來是極龐大的負擔,所以船當然是非常非常大!光是將物品搬到船上就是很大的工程,吊車、機械臂、打包機、堆高機、鏟裝機、搬運工…,工作者在碼頭與船舶間來往忙碌不停,但還算依著程序,而那些集結要出海的人就有點亂七八糟了,跑來跑去不知道在搞什麼,還帶寵物,小狗小貓有抱著的、有拉著的、有四處亂跑的,好幾隻又都叫愛麗絲,反正很亂就是了;偏偏集結要出海的人的親友也跑來湊熱鬧,有哭哭啼啼的、有嘻嘻笑笑的,對要出海的人勾肩撘背、拉扯拖曳、苦苦哀求,極盡干擾挽留之能事,但是那些人已經鬼迷心竅,心都飛出海了,強留又有什麼用呢?
亂嗎?還沒完呢!因為2000人出海是大事,電視媒體當然不會放過,記者、SNG車、好幾組的人馬散布在各個角落,卻只能探尋到零星紛雜的訊息,因為找不到清楚的人,根本問不到重點,所以他們只好穿梭在人群中,一個一個問下去,在一團混亂的情況下,他們必須盡量避免被傳染搞不清楚的病,以免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被擠到船上去。
至於跑來插花的閒散遊客又是另一種情況了,他們沒有束縛、沒有壓力,在這值得紀念的一刻,他們聰明地以船為背景,擺出各種姿勢拍照留念,可以說是亂中添亂、又不為所亂的奇特游離人口。
有一個人,不屬於要出海的人,不是親友,不是工作人員,不是記者,也不是遊客,卻跟愛麗絲、跟這艘身負使命的船深深牽繫的人,也來到港口,他是漢強。他已經來了一陣子了,眼前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所以他跟所有的人事物都保持安全距離、沒有攪和在裡面,他倚著橫台,好整以暇地觀賞眼前這齣熱鬧精采的好戲,心裡想著事情。
愛麗絲、文娟,錯亂著身影,閃現又飄散。她的身影,還有自己的深情記憶,是否就這樣一去不復返了?記得小時候跟文娟併肩走過田埂,那是兩人最安逸悠閒的童年時光,後來文娟遠走他鄉,他開始繫念、擔憂;再後來聽到她出事,他震驚不已;法庭上看見她柔弱無助的模樣,令他心碎;然後是引領風騷、所向披靡的環境賭盤;再來跟她一路南走,在柳丁樹旁遇到瘋子,他抱著她逃跑,懷裡彷彿還留著她的溫熱…..她們,一個是溫柔內斂,嬌美似花,一個是活潑外放,燦爛如焰,周旋其間,目眩情迷,愛戀的心,不覺悄藏深植無法自拔,朦朧喜悅中摻著苦澀。自己是比較喜歡文娟、還是愛麗絲?哎….想什麼?她們根本是同一個人哪!而且跟她….,不可能。
這一群烏合之眾,怎麼能找到愛麗絲?漢強看那些人還紛紛擾擾地亂著,不禁搖頭,覺得他們真是傻,什麼都搞不清楚,憑著一股蠻勁,就要往海裡衝,但是自己為什麼竟也有一股想乘上船的衝動?是愛麗絲的魔力吧!她總能讓周圍一切都顯得生機勃勃;而相反的,放棄了追尋的勇氣,選擇遺留在岸上的人,則揮不去悵然失落的感覺,莫名陷入漫漫孤寂的低潮。
是,他們是烏合之眾,他們是漫無目標,甚至可以預言他們的失敗,但至少他們有所行動,敢不顧一切跨出去,不像我,只會癡守著電話,緊握著與她唯一的聯繫,偷偷地想念著,這又算什麼?漢強喪氣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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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最震撼感人的一刻來臨!船要開了!引擎慢慢啟動,帶引2000多人航向未知的旅程,船上的乘客興奮地將帽子拋到空中、大聲高呼:「環境賭盤大對決,愛麗絲我愛你!喲呼!」就這樣,船走了,漸離漸遠、船影很快就縮小模糊了。他們是一群勇敢的尋夢者,現實無法羈絆他們,挫折無法阻撓他們,連親人的痛哭流涕也無法搖撼他們,他們是鐵了心了,不管未來將面對滔天巨浪、風吹雨打、還是烈日轟炸,他們都不怕,誓願天涯海角追隨愛麗絲。
就這樣真的走了?真的走了。漢強發現他的心也跟著漂離了岸,漂游到了海上。
「愛麗絲,你在那裡?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