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對環評沉痛的心聲

環保團體沉痛的心聲
控告台南縣政府環評委員會委員
重塑一個有權有責有尊嚴的環評審查委員會

許立民/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隊隊長
5年多來,環保團體及東山鄉自救會針對永揚及南盛隆掩埋場開發之不當設置危害烏山頭水庫一案進行過無數次的抗爭,這其中包括對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陳情請願、行政訴訟甚至苦行、陳情、祈福走上街頭,耗費的社會成本不計其數;公部門卻都是官樣文章式的回應:本案已經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一切依法辦理。似乎一切都以環評會決議為依歸。
回顧過去,自環評法通過之後環評委員會事實上在所有重大開發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環評委員本於職責與良知在審查過程應嚴格把關,對於開發單位的環評說明均要有詳細調查仔細評估後才能做出結論。
但,很遺憾的是在東山鄉永揚及南盛隆掩埋場不當設置危害烏山頭水庫一案中環評委員的表現令人搖頭,整個審查過程對於開發單位所提事項均未詳細調查,對於自救會與環保團體所提出的質疑也都置之不理,整個環評粗糙不堪,錯誤百出,使永揚公司得以蒙混過關。在環保團體控訴無門下幸而台南地檢署主動調查,最後整本環評書被台南地檢署以偽造文書起訴,這無異是打了環評委員一個巴掌。
環評委員的組成都是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及主管機關首長,在現有的制度之下環評會其實就是環境法庭,環評委員如同環境法官一般,必須做到公正超然實事求是。你們的決策對環境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更應用嚴謹的態度負起責任,任何不負責任的審查過程都是讓人無法接受。
因此我們決定對本案的環評委員提出瀆職控告,控告諸位環評委員對於嚴重影響公共利益事項的輕忽。我們希望藉由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體系將所有便宜行事不負責任的環評委員喚醒:正告你們手上的權力是如此之大,你們的決定對土地環境影響如此深遠,就必須用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的態度面對每一件開發案。
同時我們也要用這台灣環保史上第一次對環評委員提出控告的事件,還給烏山頭水庫一個公道,也還給台灣人民一個有尊嚴令人尊敬的環評審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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