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永揚案專家會議打水仗要全面測井

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 為何非設在集水區不可?

2009年11月10日星期二 by 我還會留在地球
‧ 朱淑娟/台北報導2009.11.10


環團簡報揭露永揚場址萬噸蓄留水驚人事實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今日(10日)舉行第5次專家會議(註1)。上次會議(2009年9月15日)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註2),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那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因此釐清場址周遭是否有地下水,對垃圾場是否應撤銷關係重大。今天專家會議主要討論地下水。



土基會將重測地下水井
永揚跟環保團體都提出調查報告,雙方說法差異甚大,會後專家學者做成決議,要求環保署土基會於12月重新採樣檢測,包括永揚公司的10口監測井、環保團體的12口井、當地4口民井,監測資料再與今年9月土基會的調查做比對。土基會為求慎重,也計畫將樣本分送不同檢測單位。
另外,雙方提出的資料數量相當多,專家委員認為兩方資料未整合,不易閱讀比對,要求雙方在三周內以相同格式重新整理資料。後續專家委員檢視兩方資料後,如還不足以判斷地下水,再考慮進行實地調查。
註1:專家會議主要目的,是為了釐清三項爭議:永揚場址地質(是否為南化泥岩層)2.滲水性(地下水流速)3.永揚場址是否位於斷層。
(圖中是永揚預定地,右方黑色線即北勢坑斷層通過線。研判「主斷層帶」約在斷層線周圍9米寬。稍左邊兩條黑線範圍內即「緊鄰斷層的破碎帶」,直切過場址,約11米寬。)

註2: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右方汙水處理場東南角落。(北勢坑斷層以南到北偏東10度方向,從永揚場址東北側向南延伸,通過汙水廠東側邊坡且延伸到場址東南側)。另從鑽探岩心研判,北勢坑斷層傾角為79度高角度向西傾斜。
「主斷層帶」寬度,約在BH2-14米到22米位置(就是沿著斷層線周遭平面約9米寬)。另訂出「緊臨斷層的破碎帶」寬度,約在BH1-48米到58米位置(通過場址,約11米寬)。
環保團體:場址有豐沛地下水
前環保聯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今年9月28日到10月2日當地只下雨124公釐,但永揚場址內的水位上升超過一公尺,證明地下水於豐水期時會上衝,地面水、地下水量都很多。
依「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垃圾場應避免設在地面水、伏流水、地下水等水量過多地區,如湧泉過多時應考慮另換掩埋場。環保團體主張,永場場址已違反「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應立即撤銷。
另外環保團體表示,永揚於91年5月核備的「環評書定稿本」、91年2月通過核備的「水土保持計畫書」,偽造20公尺內無地下水,誤導環評通過,環保署、台南縣政府都可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場址通過環評案。
永揚公司否認有湧泉。但學者認為,湧泉是有可能的,但究竟是地下水或地表水尚無定論,有可能是泥岩層上方的風化層,但如果是地下水,一定要慎重處理。
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
學者表示,場址上層土壤的確有很多水流動,場址東南方接烏山頭水庫上游的北勢坑溪,如水往北勢坑溪到烏山頭水庫,「的確蠻令人擔心的。」
今也有學者語重心長表示,垃圾掩埋場關係後代子孫,最近樹林橋下打井打到垃圾,土庫人工湖也打到垃圾,政府常把垃圾亂埋。垃圾埋下去有很複雜的化學成分,總是有疑慮,即使地下水流速不快,但卻是長期、緩慢的影響。
「不能理解為何要在集水區設垃圾場?」學者表示,從宏觀角度來看,垃圾場的廢水如真的會影響到北勢坑溪,「一定要慎重」。
永揚汙染已擴及場外?
此外,環保團體提出環保署土基會調查報告,土基會監測永揚、環保團體的監測井,發現各井的導電度都高於農業灌溉用水標準(750)。其中三口井的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氨氮、氯鹽等多項測值,已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檢測值。依此推論,永揚場址的地下水汙染已擴散到場外。
東山鄉自救會會陳顯茂今天用寶特瓶裝場址南邊、位於北勢坑斷層面疑已汙染的地下水,愈接近斷層面的井水味道愈重。他打開瓶蓋請學者聞聞看,水中有濃濃的化學味,他要求環保署應盡速調查。
永揚否認有機物來自偷埋垃圾
監測井測出有機物,環保團體懷疑是永揚場址已偷埋垃圾所造成的汙染。有學者懷疑是設井殘留的塗料,不過另有學者認為塗料不會這麼快溶出,而且地下水中不會有有機汙染質,應該另有來源。永揚公司則對環團指控相當不滿,認為有機物都很微量,未超過土壤及地下水管制標準。永揚今也堅決否認已偷埋垃圾,並主張開挖場址釐清真相。

專家:集水區設掩埋場有污染疑慮

2009-11-11╱台灣立報╱第05版╱新聞


【記者胡慕情台北報導】「永揚掩埋場若真的要蓋,可能不那麼困難;但它設在集水區就錯了。」昨天(10日)環保署舉辦永揚掩埋場開發爭議第5次專家會議,與會專家針對永揚掩埋場地下水疑慮進行釐清,但仍需進一步調查,決議資料補正後下次再審。
永揚掩埋場爭議多年,因永揚公司欲在烏山頭水庫集水區設置掩埋場,又在環評報告書內偽造文書,引發環保團體與居民抗爭。居民指出,永揚掩埋場區地下水豐沛、又有斷層,地下水可能經斷層翦裂帶滲透,若埋置垃圾可能污染烏山頭水庫。
因永揚公司與環團各執一詞,環署召開專家會議釐清,前次會議已推翻永揚公司聲稱場址無斷層經過的說詞;但昨天專家會議討論地下水爭議時,與會學者認為此地地質屬泥岩,是不透水層,不易流通,環團指稱的地下水應稱為「土壤水」。
嘉南藥理科技大學溫泉研究發展中心研究員陳文福分析,永揚場址上層土壤有很多水在流動,但與地下水不同;推測這些水與山坡和降雨相關,但值得注意;陳文福說,此地地形東南邊會接北勢坑溪,「若水流向是由永揚上方,流到永揚再往東南流,並由東南流到北勢坑溪,那確實會接烏山頭水庫,讓人擔心」。
不過,學者與環團仍對地下水是否受污染與會否隨斷層滲透存疑,「環署土基會監測資料發現,地下水有有機物,這絕對是人為的」。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指出,由地下水專業觀點來看,地表水約是3至5米深,但監測資料取水在10幾米深度,卻測出有機物,顯然有問題。  
此外,雖場址為泥岩、不易透水,但其中一個監測井透水性卻良好,土基會前往監測抽樣時,無法將井完全抽乾,此井剛好位於斷層破碎帶附近、又有有機物,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陳家洵表示,「有機物不太可能是設井時殘留,污染源是否由北邊沿斷層流下來,需要釐清」。
不過永揚公司對污染一說相當跳腳:「我們又沒拿到完工證明、也沒掩埋,我們願意開挖,若無埋垃圾,這件事應該到此為止!」陳文福認為,水位流向問題,以目前永揚公司與環團的資料比照後,幾可確認是由西往東再往東南流。
陳文福感嘆,地方政府經常亂埋垃圾。「一埋就是污染源,因有複雜的化學作用,不可能透過地下水自淨。」陳文福說,目前監測數據的有機物雖是微量、泥岩層的流速也不快,但仍可能長時間累積流到烏山頭源頭。「在集水區設垃圾場,真的要慎重。」
由於專家會議只負責釐清爭議,學者決議請環署針對永揚與環團鑽探的26口井進行抽水檢測,釐清有機物問題;並要求環團與永揚將歷年來資料整理後,於3周內提出研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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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村長整理斷層露頭 協助修正100多公尺斷層線無功反有過?
二重溪層大突破(二重溪層位置為北勢坑斷層線判定關鍵)



涉違反水保法 嶺南村長挨告喊冤

【2009-11-09 自由時報 第B06C版╱台南縣市新聞 王涵平 】
〔記者王涵平╱白河報導〕帶領村民反掩埋場設立的嶺南村長陳顯茂,整理斷層帶露頭時涉嫌違反水保法挨告,昨日前往白河分局製作筆錄時直呼冤枉,指全案為欲加之罪。
陳顯茂表示,因環保署委託顧問公司調查地質,顧慮現場被樹木掩蔽、沒有整理,根本看不到斷層,因此帶領村民隨行協助,並提前整理場地,以便專業技師勘查,最後報告內容修正100多公尺,都有跡可證,所做的任何事情就是圖心安而已,因此而獲罪實在太冤屈。
他表示,為檢舉掩埋場侵佔國有地等不當行為,已於本月3日再發函南縣農業處,檢舉未申請水土保持計畫即違法開路。
此外,國有財產局南區辦事處台南分處今年6月針對掩埋場的970之78號地遭永揚占用部分,已依刑事竊佔罪嫌向檢警機關提出告發。

整理斷層露頭挨告 嶺南村長喊冤

【2009-11-09 中華日報 台南萬象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帶領村民反對永揚垃圾掩埋場設立,環保署召開專家會議調查永揚是否位於斷層位置,為協助整理斷層露頭,陳顯茂僱請怪手清理草木,卻被永揚公司以破壞水土保持與毀損為由告上警局,陳顯茂昨應訊喊冤,指控永揚惡人先告狀。
陳顯茂昨至白河分局應訊時,手持環保署的通知公文表示,環保署委託顧問公司於六月二十九日南下調查地質,他怕斷層露頭沒有整理,會被樹木掩蔽,根本看不到斷層,因此便帶領村民先行協助清理。專家會勘的地點,依據他手上的鑑界圖應屬私人土地,他事先也曾徵求地主同意提前整理場地,以便專業技師勘查。
不料此舉竟遭永揚以專家會勘地點,位於其私人場址內,嶺南村民未經同意,便僱請怪手毀損其地上物為由,委請律師控告陳顯茂違反山坡地保育與毀損罪。
陳顯茂指出,成大衛星資訊研究中心受永揚公司委託,於九十五年十二月至九十七年十一月進行場區斷層地下水調查,結果因未清理露頭,竟然整整二年都找不到斷層。環保署專家要會勘的地點雜木叢生,他唯恐斷層位態遭遮蔽的事件重演,才會事前整理該處地點,如果為了協助專家釐清真相而獲罪,實在太冤屈。
他強調,永揚本身已有未申請水保便違法開路,將場邊國有地四米路開成八米的先例,如今卻惡人先告狀,他希望司法單位能明察秋毫,還他清白。

陪村長應訊 村民願共擔責任

【2009-11-09 中華日報 台南萬象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白河報導
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因帶領村民清理斷層露頭挨告,引起村民義憤填膺,部分村民昨主動陪同陳顯茂到白河分局應訊,並向警方強調,整理草木是大家共同動手的,如果陳顯茂因此獲罪被關,他們也願意共同承擔責任一起被關。
村民表示,為了讓環保署專家看清楚斷層露頭的位態,他們事先抵達會勘地點,先用鐮刀清理雜草,但割完雜草之後,斷層露頭還是被雜木掩蔽,於是他們又用鋤頭清理。但看了看,覺得還是沒有用,最後只得找來怪手剷除掩蓋斷層的植被及風化土壤。
村民說,永揚於二○○五年未申請水土保持計畫,即違法開路,經人檢舉後,當時縣府農業局只針對東山鄉前大埔段一○四五之九號違規土地開罰,且僅處以六萬元罰款之最輕罰則;他們為了協助專家釐清真相,才會找來怪手剷除土石,但一件單純的違反行政法的案件,行政機關不自行裁處,竟將整個案件移送到台南地檢署,勞煩檢方發回給白河分局傳訊當事人,顯然是別有意圖。
村民強調,不管未來檢察官對這一個案件如何處置,他們要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他們在專業技師到場勘查前清理草石,曾協助專家修正北勢坑斷層線一百多公尺,這對釐清兩造爭議事項絕對有幫助,他們不求有功,只求檢察官應查明真相,秉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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