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烏山頭水庫好山好水淪為毒窟魔域(2008/06)

莫讓烏山頭水庫好山好水
淪為毒窟魔域
(2008/06) 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謝安通
    
          在台南縣東山鄉臨近烏山頭水庫處,業者斥鉅資約三億元興建完成的永揚廢棄物處理場一旦正式營運,其污水長年滲透,流入烏山頭水庫,勢必嚴重污染台南縣市與嘉義縣市民生用水以及嘉南大圳灌溉的十五萬公頃農田,危害該地區約三百萬人的人健康安全至鉅。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早已在民國95年依據多項事證對永揚環保公司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提起公訴,並已於今年七月一日開庭審理,將在七月二十二日宣判。

          檢察官提起公訴的理由共有六項之多,其中包括:業者在其提出的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偽造場址,將場址標示在他處,形成地下水流方向誤導判讀,以求在環評時矇混過關。另外將場址內寬闊的水池覆土並謊稱場址中地下二十公尺內皆無地下水,經東山自救會與台南地檢署人員僱人實地鑽井探勘,在一公尺二十公分深即已湧出地下水,足證場址內地下水源極為豐沛,完全不宜設置廢棄物處理場。

          再者場址所在地區為重度地震區,永揚公司於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卻偽稱該地區為中度地震區。民國五十三年發生的東山白河大地震足資證明。處理場內用以防止滲漏的不織布在鋪設後不久即已被震裂,以致多處嚴重破損,如今雖經修補,依舊十分脆弱。

           還有業者在環境影響說明書中將航造圖鑲接造假,並誑稱距場址一點五公里內無住家,實際上在數百公尺內即有兩大聚落。此外,更偽造當地過半居民贊成興建之民意調查,經東山自救會調查,則全部反對。

          凡此種種,率皆違反74年訂定至今依舊有效的「一般廢棄物衛生掩埋場設置規範」。業者偽造文書,提出不實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導致環評委員誤判,以致通過此一完全不具正當性之環評,讓業者得逞。

          至於經檢察官蒐證扣押的永揚公司帳冊中載有一千多萬以上龐大的交際費用,以此用來打點關節,至為明顯。

          烏山頭水庫怡人美景堪稱水之天堂,孕育無數生命,滋潤吾人心靈,一旦淪為毒窟魔域,後果一定不堪設想。

          在此,呼籲本案承審法官本著良知良能,發揮高度之智慧為吾人及後代子孫千千萬萬人健康安全著想,對本案做出公正的判決,保住烏山頭好山好水,同時立下最佳的環保判例,永遠享譽法界且福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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