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援永揚掩埋場違法不實行政訴訟更審

聲援永揚掩埋場違法不實行政訴訟更審開庭
啟動「愛台灣、拼生存、烏山頭水庫邊不要掩埋場」巡迴宣傳

針對東山鄉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當設置案,經環保團體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後,卻受限於被認定超過三年訴願合法期限,始終無法進入實體審查。最高行政法院於96年5月18日裁定廢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發回高等行政法院重裁,訂於11月14日首度開庭。東山自救會與環保團體將到庭旁聽,並舉行記者會公布啟動「愛台灣、拼生存、烏山頭水庫邊不要掩埋場」戰鬥放送頭活動,首度展示東山農用載柳丁卡車改裝成戰鬥車,敬邀各界加入台南縣市跨鄉鎮巡迴宣傳搶救活動。

針對東山鄉永揚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不當設置案,經環保團體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後,雖提出永揚及南盛隆兩開發案存在多項偽造文書違法證據,卻受限於被認定超過三年訴願合法期限,始終無法進入實體審查。最高行政法院於96年5月18日裁定廢棄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書,針對是否有連續張貼公告15日疑慮,判定台南縣政府應舉證以明真象,因此發回高等行政法院重裁,於今日11月14日首度開庭。永揚公司90年9月25日進行之環評公告,依據環評法施行細則30條規定,環評審查結論應在開發地區連續公告15天才算完成法定的公告程序,但事實上公告函文東山鄉公所兩次都被退回,不知道誰貼公告文,也沒有人看到公告,只有模糊照片為證並不充足,此次發回高等行政法院更審,傳訊民國90年間東山鄉前鄉長、民政課長與佈告欄管理人出庭作證,查明當初環評公告過程是否完備,台南縣政府表示有貼公告,但相關證人都說沒有看到。

關於永揚與南盛隆於東山鄉不當設置掩埋場案均已進入司法程序審理;其中包含1.永揚環評偽造文書於台南地院審理中 2.南盛隆環評案於高等行政法院訴訟中3.告發水保局違法開路、侵佔私有地部分於台南地檢署偵辦中;環保團體寄予高等行政法院深切期待,並呼籲社會大眾給司法機關多多鼓勵加油,做出符合社會公義的裁判。

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亦將聯合環保團體,從今日起發動「愛台灣、拼生存、烏山頭水庫邊不要掩埋場」活動,將改裝東山農用載柳丁卡車為宣傳戰鬥車,作為「我要乾淨水放送頭」深入台南縣市各個鄉鎮宣傳廣播分送文宣,呼籲大台南的鄉親用實際行動保護我們的生活環境,拒絕在烏山頭水庫集水區邊設置掩埋場。

期望司法挺公義,我們同步將啟動「愛台灣、拼生存、烏山頭水庫邊不要掩埋場」活動,希望號召鄉親一起護守大台南水資源,這項活動將持續至明年立委選舉,初期將以台南市、新營市、永康市以及台南縣溪北各鄉鎮為宣傳重點,用打立委選戰的規格進行一場愛鄉護水的神聖戰役,希望爭取大台南鄉親百分之百的支持。

在此誠摯邀請所有的鄉親都成為這場戰役的後援尖兵,我們將在各鄉鎮以5人為一個單位組織成立後援會,將水庫邊不要掩埋場的要求傳達到每一個角落,並將要求所有的立委候選人,以及各黨總統候選人簽署支持,不分藍綠,不打口水,用實際行動展現照顧人民的誠意。並呼籲大台南200萬鄉親團結起來,讓願意支持保護水庫的人當選,讓不願支持的候選人落選,真正用選票的力量來捍衛自己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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