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再鑑界 鄉民抗議涉嫌圖利永揚

國有財產局安排永揚掩埋場11日再鑑界
鄉民質疑台南縣政府鑑界不實又欲故技重施

針對永揚掩埋場涉嫌佔用國有土地問題,國有財產局訂於11日上午安排台南縣政府地政局到現場勘查,由於台南縣政府地政局95年7月涉嫌不實鑑界,竟然判定界樁移約十米為永揚佔用國有地解套,本會要求國有財產局申請內政部測量大隊到場重新鑑界,惟國有財產局卻又安排台南縣政府地政局鑑測,根本無助於釐清真相,為此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將率領村民到現場抗議,質疑台南縣政府地政局偏向將永揚侵佔行為合理化,現在又要故技重施,強烈表達鄉民不滿,要求國有財產局向法院申請內政部測量大隊重新鑑界,以確認界址位置及永揚侵占責任。
東山鄉嶺南村村長陳顯茂表示,永揚掩埋場連接174線道之聯外道路原來只有2米半,其後公部門涉嫌圖利永揚侵佔國有地進行拓寬工程,小路被拓寬成8米道路,造成永揚案草率通過環評,經白河地政事務所於94年10月12日辦理重新鑑界,確認永揚公司侵佔國有地800平方公尺,隔年卻為台南縣地政局重測全盤推翻,95年7月20日、21日進行重測,8月即確定970-84、970-78及970-80界址北移,明顯為永揚公司開脫,令村民無法接受,今年雖然國有財產局已於5月14日安排白河地政事務所重新鑑界,但白河地政事務所不敢反駁上級調查結果,竟依新界樁點為基準作量測,因此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遂於5月21日函文國有財產局表達強烈抗議,要求國有財產局委託具公信力之機關再做量測,結果又安排台南縣政府地政局,令鄉民非常失望。
陳顯茂表示,界樁定位那麼多年,卻被測出要移位10公尺,而且前後2種不同版本,已經讓人對測量的專業性產生質疑,而且怎麼會那麼巧,剛剛好就移到馬路水溝邊,為永揚道路侵佔問題解套﹖北移10公尺是所有的土地都往北移嗎﹖還是北邊某區土地必須縮水10公尺﹖這些地政局應給村民合理的交代,不能測完永揚場址就了事,應該要作全面性重新鑑界及界樁定位,該移1000個界樁就移1000個,不要選擇性移2、3個。地政局重新鑑測,做出永揚場址南面土地不變、北面界址卻向北移10.5米之結果,造成永揚土地變大、道路侵佔罪嫌開脫,這在技術上並不是不可能做到,可以利用驗測盲點或是換算誤差、系統套合誤差等”做手腳”,外行人會被騙得眼花撩亂,內行人還是看得出門道,縣政府地政局如此作為,只是令民眾不安懷疑,並不能令人民信服。
陳顯茂表示,縣政府地政局聲稱以最新技術GPS衛星定位,一般人可能會以為是最準確的新科技,其實不然,衛星定位目前仍有實際的遠距誤差問題,因此測量界公認的台灣地籍資料基準依據還是日據時代手繪圖,縣政府地政局對於圖籍套合的過程還是沒有清楚說明,鄉民強烈質疑台南縣地政局測量之客觀性及正確性,認為他們再度回到現場故技重施沒有意義,也浪費大家時間,要求國有財產局向法院申請內政部測量大隊重新鑑界,以確認界址位置及永揚侵占責任。
新聞剪輯:
質疑縣府地政處鑑界不實,東山自救會舉牌抗議
【2008-07-12 中華日報 南縣要聞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東山報導
針對永揚掩埋場涉嫌占用國有土地問題,國有財產局昨天上午安排南縣地政處到現場測量,但由於不滿縣府鑑界基準點前後不一,東山鄉環保自救會成員到場舉牌抗議;民眾除質疑縣府立場偏袒外,還要求國有財產局向法院申請內政部測量大隊重新鑑界,以確認界址位置及永揚侵占責任。   
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表示,永揚掩埋場連接縣道一七四線之聯外道路,原來只是寬約兩米半的小徑,其後永揚涉嫌侵占國有地,進行聯外道路拓寬工程,小徑被拓寬成八米寬的道路;經白河地政事務所於九十四年辦理重新鑑界,確認永揚公司侵占國有地八百平方公尺,但隔年卻為台南縣地政處重測,判定界樁位移約十米,為永揚占用國有地解套,令村民無法接受。   
陳顯茂強調,界樁定位那麼多年,縣府卻測出移位十公尺,而且白河地政事務所與縣府地政處兩個機關,前後產生兩種不同版本,如何能讓嶺南村民信服?另外,地政處重新鑑測,做出永揚場址南面土地不變,北面界址卻向北移十點五米之結果,造成永揚土地變大,剛好就移到馬路水溝邊道路,其巧合點實在令人懷疑。   
陳顯茂說,縣府地政處聲稱以最新技術GPS衛星定位,但衛星定位仍有實際的遠距誤差問題,因此測量界公認日據時代的手繪圖,才是測量台灣地籍資料基準的最正確依據,希望對於這些問題,地政處應該給村民一個合理的交代,不能測完永揚場址就草草了事。 永揚占國土 國產局追繳使用費
【2008-07-12 中華日報 南縣要聞 翁聖權 】   記者翁聖權╱東山報導   
針對東山鄉環保自救會成員質疑鑑界基準點前後不一,縣府地政處測量人員表示,他們並非當年測量的當事人,也不清楚當初的測量作業,根據最新技術GPS衛星定位測量結果,永揚公司侵占國有地一百二十平方公尺;將報請國有財產局追討使用補償金。   
縣府地政處測量人員說,依據九十五年七月二十日與二十一日進行重測的結果,確定永揚掩埋場聯外道路的九七○─八四、九七○─七八及九七○─八○界址北移十公尺,但當年的測量人員均已不在縣府地政處服務,到底當初的測量作業有無錯誤?他們並不清楚。   
測量人員指出,昨天他們根據最新技術GPS衛星定位,在永揚掩埋場內找到鑑界基準點,以折射原理測量結果發現,永揚公司聯外道路現有護坡,尚侵占國有地一百二十平方公尺,他們已將測量結果通知國有財產局。   
國有財產局人員則表示,該局已經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通知永揚公司前來繳交土地使用補償費,該筆土地使用補償費依法可以往前追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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