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民間團體連署呼籲政府(2005/08)

70民間團體連署呼籲政府
支持2005民間能源會議10點大會聲明
2005/08  本會

          環盟於5月28日召開「2005民間能源會議」,邀請環保團體、學者專家、企業界人士、立法委員、政府官員等,針對台灣如何因應京都議定書以及未來能源政策的走向加以研討,經與會者熱烈討論,獲得以下結論: 

一、因應京都議定書生效,我們反對政府違背「非核家園政策」,以不永續且危險之核電作為台灣溫室氣體減量的措施。核一、二、三廠的運轉與核四廠的興建對台灣生態環境已造成重大危害,且台灣核廢料處理困難,我們反對政府延長核電廠運轉年限以及追加核四預算,損害後代子孫的安全與福祉。
二、政府應明確訂定溫室氣體減量值及減量時程,以總量管制、排放權交易以及徵收能源稅或碳稅作為施行減量之手段。
三、取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不當補貼業者之條文,各種能源、經濟開發的外部成本需內部化。
四、政府應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減少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溫室氣體排放產業,如重化工業及煉鋼業等之發展。
五、政府應訂定符合國際先進水準之能源效率標準,輔導產業能源相關科技與產品升級,提昇本土企業之科技與產品競爭力
六、電器產品、汽機車、住宅等之能源效率應強制標示,並鼓勵消費者購買省能、省電的產品。
七、政府應積極推廣再生能源的利用,輔導本土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產業發展,提升本土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科技能力。
八、政府應檢討修正現行能源環境相關法令,如電業法和環評法;並儘速制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溫室氣體排放管制法,及非核家園推動法等法案。 
九、政府部門之能源、環境行政相關資訊應主動公開並上網,以確保國民知的權利。
十、政府應提昇能源局為能源部,並推動國家級潔淨能源發展計畫,以促進潔淨能源科技之發展與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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