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確認永揚掩埋場佔公地涉嫌違法

國有財產局勘查永揚掩埋場佔用國有地問題
自救會要求國有財產局追究永揚侵占責任

針對永揚掩埋場涉嫌佔用國有土地問題,國有財產局訂於4月15日上午9:30到現場勘查,由於依環保局廢管課所述,國有財產局已以台南縣政府地政局不實鑑界結果,做出前大埔970-78地號未在永揚掩埋場開發範圍之意見,該判定明顯與事實不符,為避免國有財產局錯誤判定將永揚侵占行為合理化,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率領約八十位村民到現場會勘,協助確認界址及實際侵占情形,要求國有財產局一定要追究永揚公司侵占責任,以維護行政法務與公眾利益。

公部門極重視本次現勘,到場單位包括國有財產局、東山鄉公所、環保局、縣政府水土保持稽查員、白河地政事務所等,當場做出幾項重要決定:一、永揚場邊擋土牆確認為東山鄉公所施做;二、永揚場聯外道路部分確定為永揚侵佔,國有財產局將向法院提出竊佔訴訟;三、東山自救會要求國有財產局向法院申請內政部測量大隊重新鑑界。

永揚及南盛隆掩埋場開發案由於環評有重大缺失,目前進入行政訴訟及偽造文書偵辦階段,但是業者卻動作頻頻,包括東山鄉前大埔段970-78、-84地號國有地侵佔及違法使用問題,竟透過台南縣政府地政局95年7月做土地複測企圖解套,造成定位數十年之界樁後退約10公尺,但是即使移界樁、改圍籬,前大埔段970-78地號國有地仍有被佔用問題,在此要求國有財產局秉公處理,莫放任財團侵佔國有地進行不當開發。

國有財產局亦有發文請東山鄉公所派員到場說明鋪路問題,因永揚掩埋場連接174線道之聯外道路原來只有2米半,其後公部門涉嫌圖利永揚侵佔國有地進行拓寬工程,小路被拓寬成8米道路,造成永揚案草率通過環評,再加上縣政府地政局95年7月重新鑑界為永揚公司大費周章移界樁,恐怕道路問題擺平垃圾大舉進駐的日子就更迫近,今國有財產局既確認東山鄉公所侵佔土地違法鋪設道路之事實,更應為國有土地財產嚴格把關,對於侵佔土地之行為應逕行告發不容寬貸。

針對永揚案偽造文書問題法院目前正在審理,而永揚場聯外道路涉嫌違法問題檢察官也正積極調查中,為搶救烏山頭水庫水源免於污染,近期自救會結合環保團體正積極規劃發動第二波擴大連署行動,並已發函邀請南部大專院校支持系列活動,敬請各界踴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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