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烏山頭水庫-林高章(2006/10)

【搶救烏山頭水庫】: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2006/10)  林高章 奇美醫學中心 神經內科 台南縣市環保聯盟理事

       2004年初,一份國外著名期刊,刊登食用受污染養殖的鮭魚會造成人體腫瘤發生的危險性時,如同國內早期綠牡蠣事件效應,養殖業者的反彈及訴求生計不保奏效,最後政府在不了了之的情況下,使得這篇頗有價值的 提醒,受到刻意的忽略。然而,由於民眾的抵制,對養殖業者造成極大壓力,以至於後來不再使用受污染的飼料餵食鮭魚。就學術研究而言,或許難以不受政治或人為因素的干擾,然而最終仍是必須靠民眾自覺,才有可能對決策者造成影響。
從台塑六輕的經驗,到七股反七輕的成功,說明了當地住民的決心是何等重要六輕的設立,對失業人口並無助益,外勞的引進造成社會治安隱憂,週遭檳榔酒店的設立,哪裡真是為回饋地方而設?充其量不過是速食文化滿足過路客的需求罷了。然而我們卻必須忍受空氣、水質及海岸的汙染,亦無法自由接觸原本屬於自己的乾淨海洋。而七股反七輕運動,當地居民反污染的決心,是成功的主因。固然黑面琵鷺是訴求之一,但是沒有愛鄉護土的決心,很容易被發展經濟的包裝所矇蔽。【搶救烏山頭水庫】或許亦是一例。原本樸實的東山鄉嶺南村,不知為何被業者相中,即將興建二處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掩埋的有害物質不勝枚舉,包括汞污泥、爐灰底渣、煤屑塵灰、重油灰、廢土等,多數含有致癌物質、戴奧辛及多氯聯苯等。更甚的是,掩埋場址距離水庫源頭不遠,一但鋪設隔離偷工減料(廠商常做的事),造成有毒物質溢出或滲入,極有可能污染水源,直接影響台南縣市民眾用水之安全。政府信誓旦旦,宣稱嚴格監督把關,且依法核准業者申請的護航,以及業者口口聲聲遵照法令,提出官方或學者背書資料,模糊簡單邏輯的「水源區附近不應設有污染疑慮的工廠、掩埋場或焚化爐」的基本概念,造成民眾與產官學界的對立,令人不解。多數環境學者提出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傷害並非危言聳聽,只是學術界的聲音,有時不易被採納,或被刻意的忽略罷了。政府動用公權力的強力介入,視環境保護者為刁頑份子,認為抗爭就是與政府為敵,難道民眾真的水準低落?真是一群刁民?還是內有文章?雖然我們不願妄加揣測,但疑慮確實存在。不談其他,僅就證據學上所知有害物質對人體的影響,述說淺見。

舉多氯聯苯(PCBs)為例,早在20多年前成功大學進行追蹤的研究至今,多氯聯苯的遺毒甚至傳到了第二、三代嬰幼兒,不但影響認知功能,甚至智力發展亦較常人為差,這跟國外的研究結論類似。暴露母親所產下的第二代,其幼兒智力測驗比不上正常人,到了十一歲時,甚至比正常人仍低了7個百分點。雖然在平常的運動、感覺表現上並無明顯差異,然而,就起始點而言,這些無辜兒童已經較一般人來得差了,更何況未來長久歲月?

而我們去追蹤曾經暴露於多氯聯苯的老年>=60歲者,追蹤他們的認知、記憶功能時,很顯然的,暴露者(當時約為36-37歲壯年)在經過25年後與當初的一群配對者比較,仍然有較差的工作記憶、30分鐘回憶、注意力缺失及記憶廣度受限。雖然外在表現彼此亦無太大差異,或許因為如此,一般人並不覺得暴露在環境毒物下有何為害之處!

從實地的訪視可以了解,當地居民的排斥性、不信任感、對生活的消極態度、絕非事後彌補可以消除。雖然當初的危害並非政府造成,只是因為食用油不小心受到管線破裂的多氯聯苯污染所造成,然而造成的遺憾及後遺症,卻歷經三代而不止,影響之廣且深,豈是當初所能想像?而當初暴露多氯聯苯的老年人,對照其他地區,此處老年人的憂鬱傾向高至60-70%(樣本數328人,年紀>=60歲,對照162人,簡易老年憂鬱量表評分--分界點5)。環境受到汙染後的心理層面,不論是否中毒與否,住在當地的居民,顯然對生活滿意度相當低。雖然我們沒有細問憂鬱主因,但是同一地區居民的顯著不滿意度,如同調查社子地區居住品質一般,環境因素絕對重要。因此,為政者必須有所警覺,卻勿因無知、疏忽或利益薰心,造成不堪彌補的後果。

類似情況的污染到處都在發生,鎘米事件、戴奧辛污染魚池、鹹鴨蛋事件、二仁溪重金屬污染等等。平時不自覺的你我,如同鍋裡煮的青蛙,當污染達到沸點時,或許已來不及了。對環境的不尊重及予取予求,大地的反撲似乎尚未讓我們學到教訓。土石流的危害(過度山坡地開發)、受污染的地下水源(不合格垃圾掩埋場)焚化爐的戴奧辛飛灰(融合或固化的二、三次污染)垃圾分類的不確實(源頭無法減量)食入的污染源(農藥濫用)溫室效應的惡化(重工業、鋼鐵廠的燃燒)還有過度消耗的生活必需品(電腦、電器損壞即丟棄)、及日常生活保養品(過多化學合成物),正逐漸侵蝕我們的生活,也訴說著科技領導未來的悲慘命運。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必要之惡」,且污染微不足道,不足以致病或致命;然而,「不因惡小而為,不以善小而不為」的淺顯道理,難道一定要在生病之後才會體會生命的重要嗎?上述一切實證,只是說明了環境的影響是全面性的,無一可倖免。

在此無意苛責政府單位面臨巨大壓力的苦心,然而見微知著,過去時代下的環境悲劇,對於沒有選擇的人卻被加諸的第一代、第二代、第三代受害者的身心靈的創痛,所產生的不信任感及反對態勢,執政當局在做決策時,必須小心謹慎,以免重蹈覆策。抱持著以往的經濟發展至上,其他犧牲可忍的不合時觀念,舉著民眾必須守法的令箭大旗,戕害到居民健康及下一代的幸福而不自知。對於當地居民不惜為環境犧牲的努力抗衡,其實是很令人心酸及動容的。

政府可以做的,例如鼓勵廠商興建民眾可接受的遊樂場或親子園區、生態展覽館、學校、安養院,或轉移掩埋場址等,不應以「每人都不想把掩埋場或焚化爐設於自家門口」的藉口,利用公權力的威嚇,造成民眾身體及心裡的負擔,進而以生命作賭注與政府對幹,屆時兩造皆輸,造成無法彌合的缺憾。他山之石可以攻錯,長遠看來,環境的嚴格把關實為上策,預防重於治療,否則難保再有第二個多氯聯苯事件、桃園RCA污染事件、二仁溪污染事件等,屆時的抗爭將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寫得真好!
環盟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