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山鄉自救會控告掩埋場環評委員新聞剪輯

環保團體告陳唐山
指台南縣長任內環評草率恐污染水庫
【劉榮輝、郭宏任╱台南報導 蘋果日報】為搶救烏山頭水庫家園環境,台南縣東山鄉自救會和環保團體,昨向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南縣前縣長、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及縣府官員、學者專家共二十七人,在掩埋場設置許可及環評審查過程草率放水,成為國內環保史上第一宗由地方環保人士具狀控告環評委員瀆職案例。

地方自救
台南縣長蘇煥智昨表示,他相信審查委員都是秉持專業進行評估,但是全案的關鍵在於掩埋場設置後是否會污染水庫水質;他希望可以由環保團體與掩埋場業者共推一個雙方信任的單位重新評估,解決尷尬局面。

也告20學者6官員
東山鄉境內目前有永揚及南盛隆兩座廢棄物掩埋場開發案,兩座掩埋場都距烏山頭水庫五公里內,永揚已完工多年,但面對地方抗爭遲未啟用,南盛隆的環評手續已通過,但未動工。為搶救烏山頭水庫、拒絕廢棄物掩埋場入侵,抗爭多年的東山鄉自救會成員及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代表近十人,昨天向地檢署提出新事證,質疑在二○○○年至二○○二年間,永揚公司偽造文書,記載掩埋場對外主要聯絡道路為「既成道路」,事實上卻是公部門和開發單位在未經地主同意違法開闢的路段,而審查委員雖曾要求永揚提出既成道路的證明,最後卻在業者未提出的情形下草率通過環評。
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隊隊長許立民並表示,永揚和南盛隆設置許可的環評書,內容都有許多偽載不實處,痛批「整個環評粗糙不堪!環評委員表現令人搖頭」,他們才會控告包括成大、長榮、雲林科技等大專院校教授二十人,以及當時的縣長陳唐山、縣府主任秘書及相關局處首長七人。

蘇煥智:協助調查
自救會一行人下午轉往台南縣政府,針對所告發違法事證,要求政風室調查。許立民強調,根據中研院和中油等單位地質圖資料,當地地層由北往南傾斜,兩座掩埋場一旦設置,勢必會污染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並影響大台南、嘉義地區民生用水及土地農作物,呼籲環保署和縣府應立即撤銷兩開發案。蘇煥智昨受訪時表示,環保團體與業者前年曾找成大調查掩埋場是否有污染水質可能,但報告只有一堆數據,沒有結論,由於目前環保團體也不信任縣府,他認為應再由其他具有公信力單位調查,縣府願意出錢協助。《蘋果》昨未聯絡上陳唐山本人,無法得知反應。

環保團體對掩埋場設置環評質疑
.環評書不實陳述附近村落現狀
.刻意隱瞞有濕地或湖泊存在
.基地位置標示錯誤,誤導地下水流向
.偽造居民問卷調查資料.漏列地震相關資料
.雨量及水文分析錯誤百出
資料來源: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

自由時報2007.03.02

東山掩埋場案 環團告環評委員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台南縣東山鄉環保自救會與多個環保團體代表,一日至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前台南縣長陳唐山等二十七位環評委員、設置許可文件審查委員作不實環評審查,通過東山鄉永揚、南盛隆兩廢棄物掩埋場設立案,涉嫌瀆職違法。

南檢檢察官陳建弘受理召開臨時偵查庭訊問,檢方說,將分案展開調查。 昨天近午,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台灣環盟執委張讚合、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陳秉亨、南市環盟理事邱春華、吳坤鎮與南縣環盟義工隊長許立民等人到南檢按鈴控告台南縣府與環評、審查委員們作不實環評與審查,明顯涉瀆職違法,因發現此重大違法新事證,決定全予告發,可能寫下台灣環保告發史的首例。

環保團體說,九十年間,南縣府與相關公部門未告知地主前提下,為永揚案開路,永揚環評書涉偽造文書,記載公部門代其開闢的主要聯外道路為「既成道路」,明顯不實,事實上永揚聯外道路│南九九縣道至永揚場址路段,「並非既成道路」,而是公部門與開發單位共謀,未經地主同意,於九十年間違法開闢的路段。為此要控告南縣府圖利永揚,為永揚開路,護航環評案、通過設置許可。

控告代表表示,相關環評資料顯示,八十九年至九十一年間,所有環評委員與設置許可審查委員多次要求永揚提出既成道路證明,永揚並未提出相關證明文件,違反非都市土地開發作業審議規範,但環評會與設置許可委員會竟均草率通過,分明是放水、怠忽職守。

環保團體先前要求相關單位針對南檢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開發單位的不實環評再行審議,並撤銷永揚與南盛隆的設立許可,卻不被南縣府接受,環保人士為捍衛烏山頭水庫與嘉南平原不受污染,東山鄉環保自救會不得不挺身出來控告所有二十一位環評委員與六位審查委員。

環保局澄清 為環評委員抱屈 〔記者邵心杰/新營報導〕

有關環保團體控告南縣前審查「永揚、南盛隆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環評委員瀆職乙案,縣環保局聞訊後表示遺憾。

環保局指出,環評委員依環境保護立場審查各項開發案件,所有遴聘的委員皆為關心公義社會且具專業技術的專家學者所擔任,環評委員會依嚴謹的立場進行各項審查,並無任何環保團體所說瀆職或草率審查的情況。

而環評委員會辦理該案環評審查作業均依法令規定辦理,全案審查過程歷經三次程序審查,現地勘察,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兩次,各環評委員依專業、技術及獨立性進行審查。

最後經第二十八次及第二十九次委員會議共同討論共識做成「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審查結論,有關環保團體控告環評委員瀆職,顯有誤解。 面對目前外界所質疑永揚、南盛隆乙級廢棄物處理場場址地質構造不穩,地下水流向水庫並將影響民生等情事,環保局指稱,已針對民間疑慮設立監督小組。

會中邀請專家學者、自救會、台南縣環保聯盟等環保團體參與監督,並責請開發單位提出「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也歡迎各環保團體推薦地下水專家學者共同參與監督工作。

另在相關污染爭議未釐清前,將暫緩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乙級廢棄物處理場試運轉程序的申請。

東山自救會下午也前往縣府政風室,要求調查相關單位是否涉及瀆職,政風室主任陳榮周強調,一定會去了解,這也是職責應該要做的;至於對業務上的疑問,還是由環保局答復較為恰當。

東山鄉自救會控告掩埋場環評委員

 中華日報記者孫若瑄╱南市報導
 台南縣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及環保團體代表一行十餘人,一日上午十一時至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通過永揚、南盛隆廢棄物掩埋場的前縣長陳唐山等廿一名環評委員及六名審查委員,指稱有圖利二掩埋場之嫌;下午並至台南縣政府,要求政風室確認相關單位的違法,儘速撤銷二掩埋場。
 東山鄉環境保護聯盟義工隊長許立民指出,掩埋場設置依規定必須有二條六至八米的聯外道路,台南縣政府相關單位於九十年間未告知地主,即代永揚開闢南九九縣道至該場的道路,以利其環評及設置許可,在相關文件中,開發單位卻記載公部門所闢的道路是既成道路,明顯不實,而環評委員未仔細調查,草率通過亦有放水之嫌。
 永揚案業者等人於去年九月間被台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包括偽載場址附近半徑一點五公里內無村落或社區,地下廿公尺無地下水,航照圖拼接掩飾湖泊濕地存在,基地位置標示錯誤誤導地下水流向,偽造及漏列地震相關資料,偽造居民問卷調查,並且利用金錢打通關節。
 東山鄉環境保護聯盟等人在這次控訴中,特別指出南盛隆案環評不實部分,包括環評書隱瞞濕地沼澤和湖泊存在及地下水豐沛情事,場址位於牛稠仔斷層帶上,多區坡度超過百分之四十不宜開發,雨量和水文分析錯誤百出,台南縣府未依法完成南盛隆開發案公告。此外,尚有增加掩埋有害廢棄物中間處理後物質比例逾三成,增加掩埋處理量百分之十以上,使用年限由六點五六年增至八點二年等違法情事。
 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及環保團體代表認為這兩處掩埋場的設置將造成烏山頭水庫污染,經多年來的抗爭,永揚案業者的起訴是第一場小勝;這次控告的環評委員分別為前縣長陳唐山及當時的主秘李國堂、環保局長李穆生、城鄉發展局長吳全安、建設局長吳秋曰、工務局長蘇金安、農業局長顏振標,及學者丁文輝、石萬壽、吳義林、林六合、林享博、林明男、林信一、林銳敏、高銘木、張一岑、陳淨修、曾信超、溫清光、盧明俊等廿一人;審查委員則有學者林財富、張簡國平、萬騰州、李永展、林瑞明、張穗蘋等六人。

2007/03/01 19:16
中國時報 2007.03.02 

認掩護廢棄物掩埋場業者 東山鄉自救會 告環評委員瀆職 黃文博/台南報導

台南縣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認為環境評審委員掩護廢棄物掩埋場業者,昨天上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20多名包括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在內官員和學者組成的環評委員瀆職,創下環保告發首例。

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及南盛隆廢棄物掩埋場的環境評審委員名單為:陳唐山(前台南縣長、現任國安會秘書長)、李國堂(南縣府主任秘書)、李穆生(環保局長)、丁文輝(崑山科技大學教授)、石萬壽(成大教授)、吳義林(成大副教授)、林六合(勤益技術學院教授)、林享博(成大教授)、林明男(水產試驗所台南分所主任)、林信一(長榮管理學院副教授)、林銳敏(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教授)、高銘木(成大教授)、張一岑(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淨修(嘉南科技大學副教授)、曾信超(長榮管理學院副教授)、溫清光(成大教授)、盧明俊(嘉南科技大學教授)、吳安全、吳秋田、蘇金安、顏振標(以上均為台南縣政府官員)。 此外,還有審查委員林財富、張簡國平、萬騰州、李永展、林瑞明、張穗蘋等6名學者。

抗爭多年的東山鄉永揚及南盛隆廢棄物掩埋場案,昨天上午11點,由東山鄉自救會和環保團體等10多人,至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通過這2個開發案的21名環境評審委員及6名審查委員,共27人,全案已被受理。

自救會表示,台南縣政府涉嫌圖利永揚公司在東山鄉設廢棄物掩埋場,九十年在未告知地主的情況下為永揚案開路,以利該公司環評及設置許可審查通過,事實上,該路段並非既成道路。

業者已經被台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自救會和環保團體要求相關單位,應對起訴所指的「開發單位不實記載誤導環評通過」一事,再行審議,並撤銷永揚及南盛隆案。

自救會強調,為捍衛烏山頭水庫及嘉南平原,不得不挺身控告所有環評委員及不當通過設置許可的審查委員。

中國時報 2007.03.01 

破天荒 環團告21環評委員瀆職 林倖妃、朱武智/台北報導
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實施以來,首度出現環評委員因參與審查遭人控告!多個環保團體以台南永揚及南盛隆垃圾掩埋場開發案環評報告經審查通過,事後業者卻遭地檢署以偽造文書起訴,顯示環評過程粗糙,今天將到台南地檢署控告廿一位委員瀆職。
該案的環評委員之一,成大環境工程系教授溫清光表示,若環保團體、民眾對這項環評有疑慮,台南縣政府可找專家再評估,以印證環評委員的結論是否正確。他無奈地說,他家住台南,自己也喝烏山頭水庫的水,沒必要跟自己飲用水的品質過不去。
他並說,當初環保團體曾抗議設置永揚垃圾掩埋場,起因可能是當時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繪圖人員,把永揚掩埋場區位畫錯,以致環保團體有不同解讀與認知。
環保署則表示,站在環境正義的立場,環保團體有權提出訴訟,也有助釐清真相。至於是否重做環評,決定權在台南縣環保局。
遭環保團體控告者都是九十一年間參與台南縣政府針對永揚和南盛隆廢棄物掩埋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的委員,除當時的縣長、現任總統府秘書長陳唐山,並包括成大歷史系教授石萬壽、環境工程系教授高銘木、溫清光、副教授吳義林等。
環保團體代表預計一日上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並要求台南縣政府政風室確認相關單位瀆職違法,並盡速撤銷永揚及南盛隆垃圾掩埋場案。
提出控告的環保團體是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執委張讚合、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陳秉亨、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邱春華、吳坤鎮、台南縣環保聯盟義工隊隊長許立民等。
環保團體控訴,永揚及南盛隆掩埋場不當設置,恐危害烏山頭水庫及水源。五年多來進行過無數次抗爭,公部門只說全案已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一切以環評決議為依歸,但環評過程卻疑點重重。

環保聯盟成員嘉南藥理大學教授陳椒華指出,環評委員審查時,對開發單位所提事項均未詳細調查,環評粗糙不堪、錯誤百出。之後經台南地檢署主動調查,認定永揚公司所提環評書有偽造之嫌,以偽造文書起訴,無異「打了環評委員一個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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