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13日遊行 環盟轟縣警局

中國時報 2007.02.11 
搶救烏山頭水庫遊行先准後駁 環盟譴責蘇煥智刻意打壓
趙家麟/台南報導

以搶救烏山頭水庫為名、抗議東山鄉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行動,東山環境保護自救會聯合環保團體在新營市舉辦的遊行活動,突然遭到新營警分局先准後駁,環保團體十日公開譴責蘇煥智刻意打壓,違憲違法侵害人民集會遊行權。
由東山鄉嶺南村長陳顯茂名義申請的遊行,原訂十三日於台南縣新營市舉辦第2梯苦行活動,孰料,新營警分局原於七日核准遊行,卻於九日晚7時40分左右,派專人將送達撤銷遊行的公文。

疏忽 警稱依前例可能再衝突
警方先核准、後撤銷的理由,在「廢止許可通知書」中述明,原七日核准遊行申請,係「承辦人疏忽未注意」該遊行之時間與處所,與台南縣政府舉辦的「南瀛綠都心花卉迎春展」重疊衝突。
其次,嶺南自救會曾因為反掩埋場案,多次未經申請至縣政府非法陳情抗議,還有丟雞蛋及聚眾盤據廣場演出的前例;警分局有相當理由認為屆時有可能發生衝突。
其三,「花卉迎春展」大型活動,人潮擁擠,居時若再舉行遊行,將嚴重影響附近交通。東山自救會暨嶺南村長陳顯茂、台南環盟等,昨天上午召開臨時記者會,點名蘇煥智刻意打壓、大開民主倒車。

栽贓 自救會指未與花展重疊

自救會與環盟表示,新營警分局在核准後又妄加臆測、抹黑,驟然廢止許可,是莫須有的栽贓。遊行申請之路線、場所也未與縣府所主辦花展重疊,縣府撤銷許可的真正用意,是否僅是為了花展開幕顧及縣長顏面而已。

而且已核准的集會遊行申請,沒有出現「天然災變」或「重大事故」,警方豈能出爾反爾,先准後駁,做出違憲侵權的舉措。

遊行申請人、嶺南村長陳顯茂說,為搶救烏山頭水庫而苦行的活動,第1梯次過程平和、秩序井然;第2梯次訂本月十七日在陳水扁總統老家西庄遊行,麻豆警分局也都已經核准在案,還何十三日的新營遊行卻遭臨時遭封殺。

撤銷13日遊行 環盟轟縣警局  

記者鄭佳佳╱南市報導

南縣警局七日核准南市環盟提出十三日搶救烏山頭水庫遊行,未料九日以「警員疏忽未注意其與縣府活動場地重疊、避免衝突發生」之理由廢止許可。環盟昨日砲轟縣府違法撤銷,更大砲打小鳥欺負農民,要求撤銷廢止處分;當日將循適當方法向縣府表達沉痛抗議。  

環境保護聯盟黃安調指出,縣府違法撤銷的行為,根本是欺負弱勢農民;遊行當日與縣府花展重疊區域僅在於文化中心,若有必要環盟願意避開該場地。  

根據縣警局廢止許可公文指出,環盟、東山自救會過去曾多次聚眾至縣府丟雞蛋,因此若與縣府舉辦活動同地點舉行,恐有衝突之慮。公文中也表示,日前審核遊行申請時,係因承辦人疏忽所致,為避免核准遊行造成民眾不便,決定撤銷允許。  

日前提出遊行申請的東山自救會代表陳顯茂表示,集會遊行法僅規定若許可遊行申請後,遇天災或重大事故才得以廢止申請,縣府知法犯法,質疑是否因上級長官「關切」而做出撤銷決定。他指出,搶救烏山頭水庫遊行日前已於南市舉辦過一場,過程平和毫無衝突,警方也派員協助交通,縣府以「有衝突之虞」廢止許可實在太牽強,讓人無法信服。  

陳顯茂表示,縣府七日核准後,即著手連絡相關單位遊行,布條旗幟也都準備齊全,如今縣府違憲撤銷申請,叫眾多農民如何是好,這種「大砲打小鳥」的行為令人憤怒。  

黃安調要求縣府立即撤銷「廢止該集會遊行許可」之違法、違憲行政處分,否則將依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主管機關及相關人員賠償,並依法追究民刑事及行政責任。  

原定十三日的遊行時間,環盟、東山自救會等單位表示,將循適當方法向縣府表達沉痛的抗議,捍衛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

沒有留言: